发布时间:2020-07-08 15:21:52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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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国有独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管理的河北新冀文化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是经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基金的投资领域和方向主要为河北省内的文化企业和项目。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现招聘以下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
投资专员1名,风控专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投资专员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金融、经济、财务及相关专业;2.能独立进行投资分析并撰写分析报告;3.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4.三年以上投资相关工作经验;5.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6.年龄35周岁以下。
(二)风控专员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法律、财务、金融等相关专业;2.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3.三年以上法律事务、财务审计、投资风控工作经验,无不良从业记录;4.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CPA者优先;5.年龄35周岁以下。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录用待遇
招聘人员一经正式录用,将和河北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下载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按要求如实填写后传至邮箱hbrbrczp@126.com。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将首先对报名者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将进行现场复审(前来复审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及2张1寸免冠照片),复审通过者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考生录用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择优聘用。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12日
咨询电话:0311—67563207、67562071
河北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8日
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2016年,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共建河北医科大学协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4年7月7日至2002年7月7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以最终发布的岗位条件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医科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6名、管理岗位人员1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岗位条件中的“应聘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所有应聘人员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必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学信网及学位网上的查询结果。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7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7月(含7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主页(www.hebmu.edu.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hebm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医科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ydzp.hebmu.edu.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7日15时至7月16日17时(节假日期间不接收报名)。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同时提供电子扫描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4)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6)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空白三方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7)简历,按照河北医科大学人才招聘系统里的简历模版填写上传。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初试
1、资格审查:初试当天由河北医科大学二级学院、部门或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
(2)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4)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6)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空白三方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2、初试方式:初试方式由招聘岗位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决定,原则上采取闭卷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同岗位具体考试安排于初试前3-5天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百分比+面试成绩×面试百分比(初试满分100分,笔试百分比和面试百分比由考核部门确定,于考试前在人事处网页上公布)。初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3、初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en.hebmu.edu.cn)通知。初试成绩在人事处网页统一公布。
(三)复试
1、复试人选确定:依据初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未达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复试。
2、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方式为面试。计算考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教师及实验技术岗位原则上以授课水平和科研水平考核为主;教学辅助、行政及辅导员岗位原则上以专业水平和业务水平考核为主。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复试成绩。复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在复试当天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en.hebmu.edu.cn)发布。
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岗位,由面试组成员投票表决。
最终成绩为复试成绩。
4、资格复审。复试前,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
(1)身份证;
(2)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4)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6)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空白三方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复试人选资格。
在疫情期间,若无法组织大型笔试面试等人员聚集的考核工作,将简化招聘程序,采取网上资格审核、应聘者签订信息真实准确承诺书、分批次进行笔试面试工作。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复试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初试成绩较高者。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岗位,面试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hebm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主页(www.hebmu.edu.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hebm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hebmu.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266171(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265544(河北医科大学纪委)
0311-6690878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本公告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详情登录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0707/9200.html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一所以脑病和心血管病诊疗为主要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护理岗位专、本科毕业生需25周岁以下(1995年7月6日后出生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生需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6日后出生人员)。其他岗位人员需18-35周岁(1985年7月6日至2002年7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6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59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此次招聘应届毕业生是指如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6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7月6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0时--14日24时(公告期内最后5个工作日及以上)。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
电子邮箱:hbydyyrlzyb@163.com(非护理岗位)
ydyy_rsc@163.com(护理岗位)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1)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材料提交编号1)
(2)所有证件材料请按以下顺序编码排序,并提交pdf格式文件(请务必按规定要求提交,提交格式模板详见附件3):
材料提交编号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1页);
材料提交编号3:所有已取得学历毕业证;
材料提交编号4:所有已取得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材料提交编号5:2018-2020年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个人信息部分请填写完整);
材料提交编号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住培单位公章的专硕或住培证明,格式模板详见附件4);
材料提交编号7:职业资格证书;
材料提交编号8:职称证书。
材料提交编号9: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
报考护理岗位人员同时还需提交:
材料提交编号10:高中毕业证;
材料提交编号11:大学入学招生底册(专接本人员同时还需提供考取本科时招生底册)
4、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招聘全程进行资格审查。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通过医院官网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官网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岗位代码:001-050、054(非护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岗位代码055-073,进入面试人员不设比例,所有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
岗位代码:051-053(护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官网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技能操作考试
专技医师、技师、药师、护理岗位需参加技能操作考试。
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操作考试人选1:1.2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考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都进入技能操作考试。
(五)总成绩合成
技能操作考试结束后,专技医师(岗位代码:001、003、005-011、013、014、016-019、021-026、028、030-032、034、038-040、042-045、048、055-069、071-073)、技师(岗位代码:002、004、012、015、020、027、029、033、036、037、041)、药师(岗位代码:035)、护理岗位(岗位代码:051-053)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25%,笔试、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其它岗位(岗位代码:046、047、049、050、054、07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发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91703018633888596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917279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监察室)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详情登录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0706/9193.html
邯郸市丛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初中及小学教师共100名,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中:初中英语4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人;小学语文39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0人;小学数学32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8人;小学英语16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5人;小学音乐8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5人;小学体育1人。
“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18年和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具体招聘专业、人数见附件《丛台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7月15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的报考人员,户籍以2020年7月15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小学体育岗位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1)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小学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其中,小学体育岗位要求考生毕业证书专业为冰雪运动。
(3)定向招聘岗位(河西小学数学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20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7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名单以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2013年及其以后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19年退伍、入伍前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退役士兵;二是2013年及其以后从河北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2020年应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名单由省级主管部门提供。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人社部发〔2020〕24号),2020年教师招聘所有岗位(含定向招聘岗位)对教师资格证要求如下:考生报考时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则按照教师资格证进行报考。对于高校毕业生,如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行报考,聘用后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最晚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毕业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拟定于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4日,在丛台区政府网(http://www.hdct.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9:00至21日17:00(18、19日非工作日时间,报名系统关闭),网址:http://www.hdct.gov.cn/(详见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信息)。点击或复制报名系统地址链接进行网上报名。
3、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考生关注丛台区政府网站通知,并在报名网站自助打印,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丛台区政府网公布。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缴费,在考试结束的7天内,到丛台区教体局审核并办理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括教育学、教师心理学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笔试地点在本市市区,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见丛台区政府网通知。
3、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丛台区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丛台区政府网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退伍证。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地点在本市市区,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考生关注丛台区政府网站通知,并在报名网站自助打印,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同一岗位讲课题目相同。
3、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丛台区政府网公布。
4、各岗位讲课内容确定后,于面试前1天在丛台区政府网进行公布讲课范围。考试当天现场抽取一课,不进行现场备课。
5、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丛台区政府网公布。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则由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丛台区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丛台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九)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再相同,由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监督现场抽签确定。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再相同,由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监督现场抽签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丛台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及未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
丛台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310-3115972
丛台区教体局咨询电话:0310-3128173
丛台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310-311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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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dct.gov.cn/xwdt/tzgg/202007/t20200706_1346059.html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是河北省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批准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经过七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以建筑产业类学科专业为主,工、管、理、文、艺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应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7日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于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7日以后出生)。因疫情影响毕业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之前,境外取得学历的博士、硕士毕业生以教育部学历认证时间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我校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5名,对于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均毕业于“双一流”院校的毕业生,签订协议后学校将给予2-3万元不等的生活补助。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7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7月(含7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详见公告。
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col8/col24/col81/
index.htm1?colid=81)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col8/col24/col81/index.htm1?colid=81)。具体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网站公告。
2.其他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报名
邮箱:hbjzgcxyrsc@126.com
报名时间:2020年7月7日8时--7月16日18时。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人员信息表》(到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栏下载),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将信息表、简历(含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3)资格审查。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依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对照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由人事处进行电话或邮件通知。
(4)资格复审。笔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考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5)开考比例:招聘博士学位人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限。招聘硕士学位人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考试通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学校人事处确定,并以电话或邮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关于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方式。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笔试
1、笔试以网络视频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计算机、英语和公共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能力水平。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不予聘用。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方式及有关要求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新闻公告栏发布。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三)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硕士研究生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应聘博士岗位直接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考生参考比例不足的岗位,全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以网络视频方式进行。由学校组织面试专家组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以试讲形式进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日在人事处网站新闻公告栏公布,在学校行政楼一楼公告板张贴。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试疫情防控需要安排体检项目。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col8/col24/col81/index.htm1?colid=81)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3-418765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3-4187630(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本公告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详情登录
http://wwt.hebiace.edu.cn/col8/col24/col81/col143/article.htm1?artid=28361
张家口市桥东区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公告
为认真做好我区“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定向招聘工作,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办公室、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基层空编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机发10550号)和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基层空编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工作的通知》(张人社字〔2018〕151号)以及补充通知(张人社函〔2018〕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定向招聘在我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定向招聘原则和方式
定向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定向招聘对象
在我区服务期满、服务期间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三、招聘单位性质
张家口市氢能与可再生能源研究院为政府所属相当于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四、定向招聘名额
为张家口市氢能与可再生能源研究院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4名,其中2名要求会计学专业。
五、定向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好,身体健康,符合定向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2002年7月13日至1989年7月13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3日后出生)。
3、服务期满前离岗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已经办理解除协议手续的,不列为考试、考核对象。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2020年7月服务期满现仍在岗位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名时需出具服务单位的证明。
6、服务期内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财会岗位因报考人数不足,依次由其他专业人员递补。
六、定向招聘程序和办法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定向招聘公告,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15日(上午8:30-11:4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张家口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区委旧楼406)。
3、资格审查: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携带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三支一扶”期满合格证书、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等相关材料及服务单位出具的有无违纪违法行为证明材料。
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自7月15日资格审查完毕开始,报名考生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每日完成健康码打卡。
(二)笔试
笔试考试由区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取准考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办法进行,统一命题,统一评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区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
(三)考核
考核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选。人选确定后,考核由区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核组到“三支一扶”志愿者原服务单位进行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要求,全面了解定向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出勤率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定向招聘资格。
七、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和考核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定向招聘资格。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桥东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有举报反映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定向招聘资格。因考核、体检、公示等原因取消资格而出现空缺名额的予以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设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纳入事业编制。
咨询电话:0313-4038742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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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jkqd.gov.cn/govaffair/content.jsp?code=796565516/2020-01772&name=%E5%85%AC%E5%91%8A%E5%85%AC%E7%A4%BA
无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农业农村局“名校英才入石”定向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我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名校英才入石)工作人员的批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农业农村局定向选聘(名校英才入石)3名,均为专技岗位,(其中: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广校、大陈农业技术推广区域站各1名)。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符合“名校英才入石”政策要求。
5、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6日以后出生的),不限户籍,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现场审核要求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7月7日上午8.30至2020年7月13日下午5.30截止(节假日不办公),到无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6房间进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
2、报名人员应按照选聘岗位条件要求,须提交以下资料:居民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小二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2张及电子版一份。
(二)面试
2020年7月15日到无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6房间领取《面试通知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工作由第三方负责实施,侧重于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进行测评,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
(三)体检
拟聘人选参加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本岗位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五)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无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疑义的,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名校英才入石)人才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无极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科,负责(名校英才入石)人才选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本次定向选聘咨询电话:0311-8558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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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uji.gov.cn/show.asp?nid=7102
隆尧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制定简章如下:一、招聘原则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二、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三、招聘条件、人数、岗位(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本人或配偶、父母一方具有隆尧县户籍,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4日至2002年7月14日期间出生)。具备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4日以后出生)。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身体健康,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隆尧县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4日。(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1、现役军人;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3、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四)不得应聘人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失信被执行人;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四、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类别,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取消的岗位,报考此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条件重新报考其他岗位。五、招聘程序(一)发布公告2020年7月6日至14日,通过隆尧县人民政府网站、隆尧党建微信公众号、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二)报名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报名地点: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大厅(象城街272号)咨询电话:0319-6660893,6661949(县委组织部)0319-6791529(县人社局)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研究生学历,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验证);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证明);报考人员需提交近期免冠蓝色同底小2寸照片5张;属于配偶或父母一方具有隆尧县户籍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可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先行报名,在正式聘用前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电子注册备案表)。4、请报名考生从隆尧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yao.gov.cn),下载《隆尧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应如实填写信息和提交有关材料,并保证所填信息和各种证件真实有效。报名考务费100元。(三)笔试笔试组织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等。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满分为100分。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3、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县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4、阅卷和登统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招聘机构组织阅卷并登统。5、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县委组织部公示栏、隆尧党建微信公众号、人社局公示栏、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四)面试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五)汇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加权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县级及以上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县级及以上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如以上情况均相同,以再次面试成绩确定最终人选。(六)资格复审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材料及考生档案逐一进行资格复审。审核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体检资格,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汇总成绩时的顺序确定人员。对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县委组织部公示栏、隆尧党建微信公众号、人社局公示栏、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间,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汇总成绩时的顺序确定人员。(七)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由二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八)考察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计生等情况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九)公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在县委组织部公示栏、隆尧党建微信公众号、人社局公示栏、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六、聘用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定级手续,最低服务期限3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七、本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特别提醒:1、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报名时请佩戴口罩,向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经测温登记后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1米以上距离。2、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讲求诚信,对本人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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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nfo.longyao.gov.cn/content/17839.html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我院发展的需要,加强专业和学科建设,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工作人员11名。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2014]23号)和《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在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成立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聘方案。本方案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此次选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选聘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岗位、对象及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11名。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往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与所设岗位要求专业相同;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获得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以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获得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须学校出具受疫情影响延期毕业的相关证明)。不能提供以上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已在承德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承德市特岗教师;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形人员。
五、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选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六、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方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0年7月3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ecd.lss.gov.cn)和承德护理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dni.cn/)面向社会发布选聘信息,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
按照恢复生产与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的相关规定,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时至7月22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的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
2、报名要求。
(1)个人简历;
(2)报名表(插入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表在公告附件下载);
(3)本硕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各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硕士研究生报到证扫描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按具体选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扫描件;
(5)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6)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7)邮件主体格式统一为: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学历。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请考生认真阅读提供材料要件,不得重复报名,材料不全者将不能审核通过。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做成一个压缩文件。在这次报名前向我校投放过简历的人员均须按照此次公告要求向指定邮箱报名。
邮箱:zzrsc666@126.com
联系电话:0314-2155805/2156520,联系人:寇老师(13603145820)、许老师
(三)资格审查
在面试前,结合报名和疫情防控情况,由承德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基本情况报市招聘办核准。
现场预约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时携带报名要求中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直接资格审查。
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面试考核
面试通过试讲和问题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结束后统一公布,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此次面试设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优先进入体检考生:取得对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者,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毕业院校985、211优先确定),承德市户籍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拟聘人员确定后,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学校网站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到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并由医院出具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不低于7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六)考核、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复核合格后公示7个工作日。对复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复核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不低于7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学院与新聘人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要求
此次选聘工作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安全有序开展。要坚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选聘政策,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本此选聘由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4-215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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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dni.cn/gonggao/2020-07-03/10233.html
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工作人员招聘补充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对高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通知的最新要求,按时配齐建强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在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0名(含5名专职辅导员)的基础上,增设10名专职辅导员岗位,即2020年共招聘专职辅导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说明: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学校保留对招聘专业和招聘数额进行调整的权利。
二、参加招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研究生学历为境内取得的,应具有签订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资格;研究生学历为境外取得的,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9、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取得证书,凭就读学校证明可适当予以延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尚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研究生;
6、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2、身心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条件;
3、热爱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入职后至少八年内不得申请转岗。
三、招聘方法
报名人员经过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员达到招聘岗位数量5倍及以上的专业进行笔试,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专业测试人员,笔试内容参照《沧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未达到5倍的直接采取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招聘方法。具体方式将提前告知。
四、聘用人员享受待遇
凡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博士研究生纳入正式编制,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标准并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待遇;硕士研究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与同类在编人员相同标准执行工资,按自主招聘人员标准享受“五险一金”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由学校与拟聘人员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3日。
应聘者须在2020年7月13日下午17点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投递到指定邮箱:czsfrenshichu@163.com,超过报名时限者报名材料不再受理,报名时间以邮箱接件时间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出现一人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为全部放弃。
相关材料包括:
《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照片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扫描件);
(3)就业报到证照片扫描件;
(4)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代表作品扫描件等;
(5)个人简历;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7)在校期间(工作期间)综合表现,可参考模板(附件3);
(8)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有效证明(由党关系所在组织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1)—(6)及材料(8)以“姓名+学历+所学专业+应聘岗位(岗位代码)”(例如:张三+硕士+美术学+美术学(中国画方向)(27))命名后一并发送,邮件主题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
2、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后,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进入下一程序人员名单,并通知参加现场确认事项。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材料(7),并进行现场提交。
3、通过现场确认人员进入招聘考试环节,学校将统一组织招聘考试。博士研究生随时进行面试和专业测试。
4、综合招聘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5、体检合格人员提交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无异议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
6、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按要求到岗上班。
六、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四)对已确定为拟聘人选的,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期间受到纪律处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期间,建议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学校沟通、开具相关证明,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
(六)报名后,现场确认时间、笔试和面试时间学校将根据河北省、市相关精神做出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学校官网通知。
七、相关说明
(一)本次公告发布及报名仅针对于专职辅导员岗位,对于2020年6月19日已经截止的其他岗位不再进行补报。
(二)对于2020年6月19日下午17点前已报名我校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无需进行二次报名,待本次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将一并进行资格审核并统一公布名单。
(三)对增设专职辅导员岗位后,专业(方向)需求所做出的调整(在原有专业要求不变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专业若干)在资格审核时适用于一次报名和二次报名中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所有人员。
(四)对同时参加第一次报名和二次报名的人员,以二次报名专职辅导员岗位为准,一次报名岗位自动作废。
联系人:商老师0317-566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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