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01 13:22:23来源:新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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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沈阳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沈教发〔2020〕15号)等文件,各区、县(市)教育局制定了本地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并已经本区、县(市)政府批准,现全市统一汇总公布如下:
和平区
沈河区
铁西区
大东区
皇姑区
浑南区
于洪区
沈北新区
苏家屯区
辽中区
新民市
法库县
康平县
沈阳市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已经各民办学校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现汇总公布如下:
来源:沈阳日报
编辑: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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