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03 18:20:37来源:金融时报
时隔三个月,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有了新进展,未与中国银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原油宝”客户可通过各地法院进行诉讼。
多地发布诉讼集中管辖公告
截至目前,自7月2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涉中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等事项的公告以来,已有包括北京、上海、重庆、广东、广西、福建、河北、河南、湖南、湖北、辽宁、黑龙江、吉林、浙江、江苏、贵州、山西、陕西、宁夏、新疆、甘肃、山东、云南、安徽、青海、四川、内蒙古等共计27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相关公告,对分散在各地的“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目前,还有天津、江西、海南、西藏4省(自治区)未发布相关公告。
公告显示,投资者可根据开户行地点、诉讼标的额大小在不同法院提起诉讼。已经立案受理的,根据诉讼标的额移送到相应法院管辖。
各省份发布的公告内容、表述较为一致。
从公告发布的初衷看,是为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统一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就涉中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等事项而发布。从内容上看,公告明确了根据诉讼标的额集中管辖所涉及的法院、分属地客户的界定以及诉讼方式。从集中管辖涉及的法院来看,为各省会及辖内区、县法院。
就时间而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帆介绍,案件起诉是遵循诉讼时效的要求,审理时限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审判期限要求。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6个月,二审审理期限一般是3个月。“法院受理案件后,应该按照审判时限要求,安排开庭审理裁判。”杨帆表示。
明确客户范围及诉讼方式
公告明确了各地中行“原油宝”客户的范围:办理“原油宝”业务所使用的中行银行卡开户行分别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范围内的客户。
在诉讼方式上,多地高院还在各公告明确了几种诉讼方式,例如,中行“原油宝”客户既可以到管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立案申请,也可通过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当地的法院诉讼服务平台等在线方式提交立案申请,也可通过跨域立案方式,在该省范围内的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为何集中管辖?
据了解,“集中管辖”是指将以往分散由各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涉外民商事件集中交由少数受案较多、审判力量较强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某一个或几个法院来审理,统一立案受理,然后开庭审理,最后作出裁判。此举有利于提高效率、统一裁判尺度。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帆表示,集中管辖本着司法便民,统一裁判原则,有利于公正公平解决案件纠纷。
多家银行近期暂停账户贵金属开仓交易
“原油宝”事件的影响不仅在于投资者及中行自身,对整个中国银行业从事个人账户商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控也敲响了警钟,对投资者来说则是又一件极为深刻的金融投资再教育。
事件发生后,部分银行调整相关业务的交易规则,强化国际商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风险预警,并完善投资者风险提示等级分类和相关表述。也有银行在当时选择紧急暂停了部分账户产品的开仓交易。
在近期国际黄金期货、现货价格不断刷新历史新高,波动明显增大的情况下,又有多家银行近期陆续宣布暂停账户铂金、钯金等开仓交易,避免重蹈“原油宝”覆辙。
大家都在看
来源:综合自券商中国中国银行保险报
编辑:余嘉欣
邮箱:fnweb@126.com
关注金融时报公众号看更多独家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