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04 20:21:55来源:注册会计师网校官微
以前老一辈总说,考上公务员,就像是吃了定心丸,铁饭碗在手,不会被饿死。但就在近日,传来一个重大消息,新的制度来了!
“手捧金碗永不愁,背靠大树好乘凉”我们总是能看到类似言论观点,不少人把此奉为金科玉律,还没有毕业就铁定了心进入体制。个人选择当然没有正确与否之分,但是在如今的时代,我们一回头就会猛然发现“铁饭碗也会碎,而所谓‘大树’,也并非‘大而不倒’”,这对体制内外的人都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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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公务员有望不再单以招考为主
这几类人可直接进入!
前段时间,国家公务员局官网“政策法规”栏公布了三个规定、一个办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培训规定》以及《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
新修订的《公务员调任规定》其中提到多项人才流动意见。经济君为大家总结了几个要点:
调任对象:为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引进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以补充机关紧缺的优秀专业人才。
调任资格条件:调任人选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一定资格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具有相应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具备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年龄标准;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调任程序: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提出调任人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调任公示-报批或者备案-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调任资格条件:调任人选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一定资格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具有相应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具备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年龄标准;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调任程序: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提出调任人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调任公示-报批或者备案-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今年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提到多项人才流动意见。
如完善公务员考录政策,有序开展公务员聘任工作,进一步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渠道,引导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等。
具体有哪些举措呢?经济君给大家划出重点。
1、有序开展公务员聘任工作,进一步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渠道。
完善公务员考录政策,有序开展公务员聘任工作。进一步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渠道。
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交流制度,扩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跨地区跨部门交流任职范围。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2、事业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流动岗位,合理增加国有企业经理层中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比例。
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高校、科研院所可按规定自主制定招聘方案、设置岗位条件、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流动岗位。合理增加国有企业经理层中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比例,畅通现有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
3、健全合理体现人才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实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政策。
健全合理体现人才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落实以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创新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政策,实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政策,探索建立人才流动中对前期培养的补偿机制。
改进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人才。
4、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提高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
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提高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
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有关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农村专业人才,落实相关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推进东西部干部人才交流,加大干部人才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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