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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女员工管理方法!这可能是HR最想了解的

发布时间:2020-09-07 21:21:27来源:蓝海人力

针对于三期女职工一些特殊的生理特征,我们国家的法律对三期女职工做了特殊的劳动保护。那么在实践中我们具体应该怎么样去管理三期女职工,以避免产生劳动纠纷呢?

01

HR要了解的三期女职工政策

办法千万条,明确概念第一条。三期指的是孕期、产期和哺乳期。

在实践中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从女职工妊娠开始到生产,再到哺乳期满,即婴儿满一周岁。

如果是怀孕过程中发生了一些意外情况,造成女职工流产,孕期就指从女职工妊娠开始,到流产假结束。身为HR,需要了解、掌握以下三期女职工的几个相关的政策。

(一)计划生育政策,生多少?

在2016年1月1号,《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生效,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放开了全面二孩。

(二)婚、产、陪产假,休几天?

现在全国各地的婚假大部分都是三天,北京和上海最新的规定是十天,有七天的奖励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

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注:以上均以各地最新政策为准

陪产假各地基本都为15天。当然也会有其他一些特殊的规定,因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02

遇到以三期为名义偷懒的员工怎么办?

有一些女员工发现自己怀孕了,开始不按照流程随意请假,也不和公司联系了,也不说自己是否还在企业工作,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来处理。但是我们要核实她的情况,如果确实是身体不舒服,我们可以区别对待。如果这个员工没啥事,就是在家待着,而且提供的是假的医院证明,我们可以按照劳动法处置。

以旷工来处理。有些员工会觉得我现在怀孕了,在三期期间,企业不能把我怎么样。前期请假了,请了2次觉得后期我也不用去上班了,也不用履行什么请假手续了。那公司都会在自己的规章制度中明确的表示:3天以上没有请假,会按旷工处理。只要你有公示合法的制度,又有员工本人的签字确认,我们就可以运用这一条款。员工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即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员工并没有什么问题,正常履行了请假手续,前期可以用病假进行处理。如果病假时间过长超过了医疗期怎么办?一般员工是在怀孕4~5个月之后,会开始经常请病假。建议企业可以针对孕期的员工制定“产前休养假”等,规定在这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为原工资的x%。但是注意:税后工资不要低于当地的的最低工资标准。

也想提醒各位HR了解员工的真实情况,并及时的反映给老板做好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疏导工作。

因为有些员工确实为企业作出了贡献,不能一遇到三期女员工就去选择解除。

要知道,这也是企业文化建设非常重要的一面。

03

如何正确看待三期女员工?

三期女员工在每个企业都会遇到,HR不能把她拿出来特殊对待,要正确对待。但是也要防微杜渐,不能一个部门的大部分员工都怀孕不来上班,那公司就不能正常运转了,所以要在公司的人才梯队建设方面做很好的规划。

比如年龄结构、性别比例等。

“三期”女职工管理是HR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之一,由于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如果操作不慎就可能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甚至在劳动争议案件败诉。

因此,HR应该全面了解法律、法规以及各个地方对“三期”女职工管理规定和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做好“三期”女职工管理,既要保护女职工享受“三期”权利,同时也要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达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赢的结果。

相关法律常识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加班及夜班的限制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用人单位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内容来源:51社保网、人社部等,“蓝海人力”整理编辑。本公众号所推送文章非商业用途,都会注明来源或部分文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侵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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