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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被网友骗炮,是诈骗还是卖淫嫖娼?法律圈内的朋友们议论纷纷!

发布时间:2020-09-08 16:20:01来源:刑事法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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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律人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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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一位女主播收到一位男粉丝的赞美,男粉丝提出愿意出5万元让女主播陪他一晚,并给了100元打车费,让女主播打车到开好的房里找自己。

女主播收到100元后,欣然打车前往。然而半小时后,女主播报警称自己被人强奸了。民警赶到现场后,查看了聊天记录,从聊天记录中看到,双方确实是谈好女主播陪一夜的价格为5万元。

女主播赶到后,要求男方先转账,男方则以担心被骗为由要求先发生关系,女主播同意了。结果完事后,男粉丝以要去车上拿东西为由溜走了。女主播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所以报警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女主播被警方处罚)

以下为众多法律人的评论与发言:

法律人1:各位大咖,是强奸?还是诈骗?还是卖淫嫖娼?

法律人2:强奸是违背妇女意志强搞,诈骗是基于认识错误损失财产,卖淫嫖娼是有金钱支付。民事纠纷吧,就是两个人干了一架而已。

法律人3:估计是按卖淫嫖娼处罚。

法律人4:估计是按卖淫嫖娼处罚+1。

法律人5:诈骗吧?

法律人6:诈骗啥?

法律人5:性诈骗,用金钱作为引诱的幌子,实行了性的诈骗。

法律人7:就是嫖了不给钱嘛。

法律人1:卖淫嫖娼,被骗炮了,然后再因为卖淫嫖娼被拘留十五天……

法律人8:不合理,谈心教育就够了,还拘留?让她以后长点心!

法律人9:这女的是不是涉嫌卖淫?

法律人10:诈骗罪的客体还包括性啊?

法律人11:不骗钱,无罪。

法律人12:该男被美颜欺骗,见到真人后应拔腿就走,及时止损,坚持错误还不买单,被报强奸的话,只能怪他自己。

法律人13:现在应该是两个人都拘留15天,罚款伍仟吧?

法律人14:没有付钱,不构成卖淫。

法律人14:女的报假案。

法律人1:嫖娼不给钱,就不违法,这好像是前一段时间一位女律师在视频里说的。

法律人14:不付钱属于维护公序良俗。

法律人1:嫖完了,提起裤子来说:我没钱,不给,我没违法?

法律人15:那就大刀片伺候!

法律人14:性能成为诈骗的主体么?性本无价。

法律人15:性交利益可以换算成金钱犯罪的额度。

法律人14:你这是行贿案,他们这是普通老百姓。

大家讨论了那么多,小编来说一下最终处理结果:

女主播与男粉丝因涉嫌卖淫嫖娼,均被警方依法处行政拘留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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