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1 11:20:46来源:充电桩视界
近日,重庆市能源局、重庆市财政局发布关于申报2020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可获得最高400元/千瓦的补贴。
据悉,凡是符合《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充电运营企业均可申请。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市2020年充电设施补贴对象如下:直流补贴对象为本市面向全社会公众开放、提供公共服务的插充式直流充电设施和在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公共机构内部停车场建设,主要为本单位公务车辆及职工自有车辆提供服务的非经营性插充式直流充电设施;交流补贴对象为在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公共机构内部停车场建设,主要为本单位公务车辆及职工自有车辆提供服务的非经营性插充式交流充电设施。申请建设补贴的充电设施,应以充电站为单位进行申报。已获得建设补贴的充电设施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直流充电设施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交流充电设施给予1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具备一定条件,包括具有建设备案证;已投入运营30日以上(不含递交日),且未获得过建设补贴;申请建设补贴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直流充电站充电桩数量不得少于4个,其他充电站充电桩数量不得少于6个,已获得建设补贴的充电桩数量不纳入统计;充电基础设施实时在线率不低于90%等等。
据了解,审议通过的补贴对象将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将组织复核。如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充电运营企业本次及后续申报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补贴对象,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补贴资金。
市发展改革委提醒,充电运营企业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利用虚假材料申请骗取补助资金,一经发现,除追回已取得的补助资金外,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列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取消后续申报资格。(重庆商报)
《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印发。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全市计划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其中2020年完成3900个,2021年完成3290个,2022年完成2810个。
同时,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逐步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市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新建住宅停车场应设置30%充电车位
《方案》明确,我市将编制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做好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审批工作,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
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场,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和在车位附近敷设低压线缆及安装电缆分线箱;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设置1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预留总车位数量30%的配电容量。
支持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全市计划新建投运公共充电场站150个,公共充电桩7500个;专用充电场站50个,专用充电桩2500个。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城区内采用立体式充电站(塔、楼)、停车场加装等模式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继续对大型商超、景区、物流园区、地铁站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充(换)电场站。
持续推进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邮政、环卫、行政机关等专用车辆的充电需求,确保到2022年底车桩比达到2∶1。结合“三改一通一落地”工作实际,对有条件、有需求的小区配建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以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
支持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个人在自有固定车位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和属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接入小区供电系统。鼓励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对社会车辆进行分时共享。
西安市将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服务体系。以市级平台为载体,整合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资源,实现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级平台数据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社会服务平台合作,将全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点位布局信息上传,便于车主查询、使用。
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检测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及性能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安全监管,督促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定期组织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充电设施生产企业进行产品一致性和生产过程监督检查。
在场站验收方面,《方案》明确,公用、专用和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在投运试运营前均要进行场站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西安市将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验收合格的充(换)电设施,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细则有关要求给予财政补贴。(西安市人民政府)
10月1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和新型基础设施布局情况。据介绍,目前全省基本实现以高速公路为骨干、高等级公路为支撑的跨城际电动汽车出行保障网络,建成各类充换电站2500余座、充电桩2.67万个,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单位内部、高速公路等主要场所覆盖率逐年提升。
据介绍,山东已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26家,其中整车企业8家,目前全省累计生产新能源汽车40.87万辆。山东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以及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系统建设,目前全省基本实现以高速公路为骨干、高等级公路为支撑的跨城际电动汽车出行保障网络,建成各类充换电站2500余座、充电桩2.67万个,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单位内部、高速公路等主要场所覆盖率逐年提升,较好地推动了“车、桩、站”协调发展。出台、立项氢燃料电池汽车地方标准各4项,起草发布企业标准22项,全省燃料电池公交累计运营里程达到130万公里。(大众网·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