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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前员工爆料,公司“卖子”或为继续拖欠工资?公司实控人占用公司资金3.27亿元,至今仍有2.1亿元未归还

发布时间:2020-11-16 11:20:52来源:大众证券报

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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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维权易

子公司前员工爆料

*ST群兴“卖子”或为继续拖欠工资

本报近日报道*ST群兴(002575)靠卖子公司减亏后,有读者致电本报反映,*ST群兴出售其全资子公司北京赢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赢商咨询”),或许是为了不偿还拖欠他们的工资。

转让前拖欠工资已超80万元

*ST群兴10月27日公告称,鉴于其全资子公司赢商咨询自设立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为降低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减少上市公司亏损,公司拟以赢商咨询经审计的净资产数额为转让价格,将持有的赢商咨询100%股权转让给国弘天下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弘天下”),转让价款为4058.37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赢商咨询的股权。

据赢商咨询前员工M先生反映(应其要求隐去姓名):“赢商咨询今年2月份、3月份无故扣了我们30%的工资。4月至7月份,公司一分钱工资也没发。到7月中旬,公司直接把我们都裁了。”

像M先生这样情况的一共有8人,累计被拖欠工资超过80万元。他们已于10月10日拿到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调解书》中写明,赢商咨询拖欠的工资分两次支付完毕。第一笔工资支付的时间是10月20日,但是赢商咨询并未按时给付工资。

M先生说:“我们现在的处境就是赢商咨询那边已经不接电话了,直接上门保安不让进楼。现在的新股东说欠薪是之前欠的,跟他没关系。”

M先生同时提出几点质疑:一是,赢商咨询成立一年多来,业务就是做整个群兴集团的品宣,它那些所谓资产都是些不能变现的资产。把他们开除后,赢商咨询一个工作人员都没有了,不知道它的评估价怎么做出那么多的?同时,收购方国弘天下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300万元,负债总额为8.49万元,净资产为1291.5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0.05万元。M先生质疑,*ST群兴找了一个空壳公司收购赢商咨询,就是为了逃避给付工资的责任?

二是,根据转让协议约定,国弘天下必须在协议签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转让对价一次性付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国弘天下目前的资产状况,有能力支付该笔转让款吗?群兴玩具目前是否已经收到转让款?

带着M先生反映的问题,《大众证券报》大众维权易栏目记者11月5日联系到了*ST群兴负责接待投资者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要求记者把采访函发至公司邮箱。记者按要求发到指定邮箱后,一直没有得到*ST群兴的回复。之后,记者多次拨打公司公布的010-62916232,18610002575两部电话,均无人接听。

*ST群兴正在被证监会调查

*ST群兴从2019年开始出现持续亏损,窘迫局面与2018年公司易主有着密切关系。2018年底,王叁寿通过旗下三家公司从*ST群兴原大股东手中受让*ST群兴20%股份,在该交易中王叁寿及其旗下公司共支付7亿元现金。

从2019年开始,*ST群兴开启转型大幕,密集设立子公司,频频引入战略投资者。但在今年4月20日晚间,*ST群兴发布公告,证实了公司实控人王叁寿于1月15日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目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同时,*ST群兴公告王叁寿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合计为3.27亿元。截至到三季报,该笔占用资金仍有2.1亿元未归还。

值得注意的是,*ST群兴还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接受证监会的调查。在被调查前,公司已经自查出存在资金违规占用问题,造成股价出现连续跌停,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凡是在2020年4月20日收盘前持有*ST群兴股票的投资者,具备初步索赔资格,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索赔。

扫码参与索赔

王智斌律师建议M先生拿着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请法院执行,要求赢商咨询支付拖欠的工资。截至到记者发稿时,M先生一行人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报记者许立婷

中兵红箭索赔案再次开庭

投资者索赔诉讼时效已不足一年

2020年11月11日,投资者诉中兵红箭(000519)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再次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介绍,当天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在是否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三日一价”、损失计算方法、系统性风险等多个问题上,存在争议。

本次庭审,被告中兵红箭认为,投资者的决策及损失与公司2015年年报虚增营收和利润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应由公司赔偿损失。公司对原告主张的揭露日亦不认可,如果以2018年10月11日为揭露日(2018年10月11日,中兵红箭收到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那么基准日为2108年12月20日。如果以2017年8月2日为揭露日(2017年8月2日,中兵红箭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那么基准日为2017年9月11日。公司认为,立案调查公告本身属于利空信息,应当结合其他因素认定揭露日。

同时,原告主张“三日一价”按照法院之前的一审判决,但被告中兵红箭对此也有异议,且之前的一审判决并未生效,当天开庭法院并未对原告损失进行确认。另外,原被告不同意调解。

据悉,2019年12月9日,长沙中院已对第一批投资者起诉中兵红箭维权诉讼做出过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在可索赔期间内,投资者的损失决策除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影响外,还受到了公司利好公告和板块行情的影响。综合全部因素,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需向原告赔偿损失金额为975.36万元,并需承担案件受理费用17.07万元,合计金额为992.43万元。据此计算,中兵红箭对原告承担因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85%的责任。中兵红箭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目前湖南高院还未作出二审判决。

记者注意到,在近期公布的2020年三季报中,中兵红箭按照一审判决书的情况计提预计负债992.43万元。在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看来,根据以往类似索赔案件经验,二审改判可能性不大。且中兵红箭按照一审判决全额计提,也表明公司或已做好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准备。

根据一审法院此前判决结果,刘鹏律师表示,凡是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买入,在2017年8月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中兵红箭股票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维权易”(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刘鹏律师认为,虽然目前还没有二审开庭的消息,但后续投资者参加索赔基本没有风险。需提醒的是,由于虚假陈述索赔时效仅为3年,中兵红箭诉讼届满日为2021年11月5日,投资者的索赔诉讼时效已不足1年。

扫码参与索赔

本报记者李彦

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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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数据

48家公司累计实施近70亿元回购

根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昨日,11月以来已有48家公司累计实施了68.69亿元回购。从回购数量来看,中国建筑、美克家居、城建发展等公司居前。以占总股本比例来看,美克家居、东方精工、城建发展、万通发展、普莱柯被回购比例均超过了2%。

(点击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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