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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太太”离婚获5万家务补偿,值吗?

发布时间:2021-02-24 16:57:35来源:宝宝树

最近,北京一则离婚案上了热搜,上热搜的原因是“5万元家务补偿费”。

事情是这样的:

男方和女方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了一个儿子。

2018年,夫妻两人产生矛盾,同年7月开始分居。2018年11月之后,孩子一直跟着妈妈生活。

2019年开始,男方两次起诉离婚,第一次男方自己撤诉,第二次被法院驳回。

2020年10月男方第3次起诉离婚,女方提出婚后男方除了上班,对照顾孩子、料理家务“不关心不参与”、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曾出资为男方母亲名下房屋装修、且男方和第三者同居,因此女方要求分割财产,并赔偿物质+精神损失16万。

法院判决离婚,孩子由妈妈抚养,丈夫每月给2000元抚养费,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同时男方付女方家务补偿款5万元。

判决一出,网上争议很大,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5万元家务补偿款。

一方认为5万太少了。全职5年补偿5万,找个保姆都不止这么多。

另一方认为不该给这笔钱。夫妻双方已经平分共同财产,另外补偿5万赚翻了,而且家务补偿款是在物化家庭主妇。

全职照顾家庭孩子5年补偿5万,多不多?

案件发生在北京房山,北京的工资水平和消费水平大家都清楚,按照这个补偿,5年5万,平均1年1万,也就是一个家政阿姨1个月的工资!多不多相信大家自有判断。

而且在这个家中,家务、孩子的事、老人的事都是女方在操劳,男方“不关心不参与”,丧偶式婚姻、丧偶式育儿下,女方付出的远比家政阿姨辛苦。

除此之外,工作5年有职场履历和收入,全职5年什么都没有。不少公司甚至会担心妈妈们是否会因为家庭、孩子影响工作,全职妈妈在职场的竞争力会明显下降,重回职场难上加难。

这笔补偿能帮到什么呢?恐怕只是杯水车薪。

已平分共同财产,另外补偿5万算赚了?

有人认为:既然夫妻分工,那家务算是分工的一种,离婚时财产一人一半,为什么还有补偿一说?甚至有人说家务补偿款是在物化家庭主妇。

我想回应质疑者:补偿合情合理!

“结婚了就不用给家务劳动算钱”本质上是借着结婚对妻子的贡献视而不见,抹去妻子应得的收入,这是赤裸裸的“婚姻剥削”!

不论在职场还是在家做全职主妇,只要为家庭为集体创造价值,理所应该拿到金钱补偿,更没有所谓的“物化”言论。

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88条规定: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次的主审法官也回应:婚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分割,主要是对现存的有形财产的价值进行分割。而家务劳动它可能形成的是无形的财产价值,比如说配偶另一方个人能力的提高,个人学历的增长,这些在有形财产当中都是无法体现出来的。

虽然5万远远不能弥补这位全职妈妈的损失,但庆幸的是,女性在家庭中的付出开始被认可,这是对女性特别是全职在家的女性的保护。

全职主妇太需要这样的保护了。

全职主妇,是世界上最危险的职业

当全职主妇,看似是“他赚钱养家,你貌美如花”的美好童话,但当你走进去的时候,会发现步步是坎。

首先,全职主妇的辛苦可能会被抹杀。

在很多人的认知中,全职太太就是“不用上班,坐享其成”。

他们认为女人就应该照顾好孩子的饮食起居,让家里干干净净、男人进屋就应该吃到可口的饭菜、衣服就应该在家里整整齐齐的摆着,一条“全职太太”之路,把女性推上看似“理所应当”,实则把繁琐且无穷无尽的家务和育儿抛给女性,还说女人不劳动。

女性也可能淹没在无穷无尽的家务中,找不到自己的价值。

其次,没有收入意味着让出家庭决策权。

累是第一道坎,全职太太还有第二道坎:自己没收入,每一笔开支都要向家人要,网购的全是婴幼儿产品和必需品,都会被丈夫婆婆问“你怎么能花这么多钱?”,想给自己花钱更是卑微。

最后,没有共同语言,容易遭遇情感问题。

全职在家和在职场拼搏面对的是不同的环境,你考虑奶粉又贵了,孩子上什么学校好,他考虑职场竞争激烈,办公室政治和同事八卦,你们可能越来越话不投机,感情变淡。

每个家庭都面临着不同的问题,家里老人无法帮忙带孩子、不放心保姆育儿、经济条件无法承担保姆费用等等,很多时候,家庭的选择往往是舍弃妈妈的工作,这是一个残酷又自然的现实。

每个人情况不同,选择也不相同,我们认可全职主妇的价值,但希望无论是主动选择还是迫不得已,一定要清楚的知道这个选择背后的风险是什么。我们也相信未来会有更完善的政策保护全职主妇。

最重要的是:无论你现在是什么样的角色,都别忘了投资自己,保持你的兴趣爱好,你的核心竞争力。男人的一时承诺,远不如你为自己的长远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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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5万元家务补偿费”多吗?

你支持女性做全职太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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