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5 07:48:08来源:南汇新趣闻

5月29日晚23时许,沪南公路9399弄一农村自建出租房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发生火灾,造成两辆电动自行车烧毁,部分自行车辆受损,现场无人员伤亡。
▼
现场了解到,引起火灾的是一辆刚买一天的新电动自行车。

新车也会自燃?其中必有蹊跷!消防部门立即会同公安机关展开调查,经过多方调查取证,还原了事故真相:
原来,起火电动车的车主是一位外卖小哥,为了提高送外卖时的工作效率,他私自将之前在网上购买的非标蓄电池改装在了新电动自行车上。

没想到,第二天晚上,该车第一次充电就发生了自燃,并“殃及池鱼”。所幸当时是在室外充电,没有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监控录像记录下了起火时的惊人一幕。
至此,新车自燃原因找到了,原来车是新车,但电池不是配套的新电池,而是私自改装的非标电池。

最终,当事人对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过失引起火灾的消防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对其采取行政拘留措施,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消防部门提醒
大家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请选择有3C认证标示的品牌,要使用原厂电池和充电设备,切不可私自改装。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禁止单位和个人改变非机动车排气装置的尺寸,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或者擅自更换电动机等动力装置。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电压
不应大于48V
私自改装
不但危险而且违法
来源|上海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