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31 13:33:36来源:幕味儿
明星跟粉丝之间应该是什么关系?是类似于“教主”和“信徒”?还是(大)神与凡人?……而实际上,再虔诚的信徒,也有叛教的可能,而凡人也没准有挑战神仙的那一刻!
在网上也时不时看到有粉丝头领因为对明星偶像极为不满,忍无可忍,就地解散“官方”粉丝团的新闻,而在国外,《哈利·波特》系列的原作者J.K.罗琳,甚至因为她对于跨性别族群的言论,而被粉丝开除出相关的网站,还删除了所有她的图片与链接。
常言道有压迫就有反抗,这话倒过来其实也适用,有反抗一般也意味着有压迫,比如最近的都美竹与吴亦凡事件。
严格说来,都美竹可能不应该被简单称为吴亦凡的粉丝,因为粉丝是一个很含糊的概念,没有严格的认证与界定,而据说案发时她是在吴亦凡经纪人的相约下,以挑选MV女主角为由参加聚会。
同时,都美竹似乎也不是一个人在发声与反抗,在她之后,还有多人出来控诉,甚至包括当时还未成年的……
MeToo(我也是),是美国女星艾丽莎·米兰诺(AlyssaMilano)等人在2017年10月针对权势遮天的电影制作人哈维·韦恩斯坦(HarveyWeinstein)性侵多名女星丑闻发起的运动,呼吁所有曾遭受性侵犯女性挺身而出说出惨痛经历,并在社交媒体贴文附上标签,藉此唤起社会的关注。
而实际上在2016年,就有福克斯新闻的女主播起诉董事长罗杰·艾尔斯,这同样不是一起孤立的案件,而是就像变态连环杀手一样,利用职权施压进行的连环性骚扰。
而这一事件在2019年被拍成了《爆炸新闻Bombshell》,由三大女神查理兹·塞隆,妮可·基德曼,玛格特·罗比出演。
这样的阵容当然不仅是为了吸引男性观众来看这部电影,而更是为了能让大众和舆论,更加正视这个与性别和职业歧视相关的社会问题。
片中的艾尔斯要求女主播都要穿短裙,镜头也尽可能的聚焦于大长腿,他经常在办公室里秘密接见女职员,特别是那种对职业前途抱有幻想或野心的女性,数一年如一日的渴望得到权色交易的甜头,甚至在衰老到得靠拐杖助行时,都是如此。
艾尔斯在片中由约翰·利思戈扮演,应该是进行了增肥和特效化妆,而这副大腹便便的模样,不能不让人联想起著名导演希区柯克来,虽然我对于希翁的电影极为崇拜,特别他对惊悚悬疑这一类型的提升与拓展,真的有可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但公私要分明,在2012年的传记电影《希区柯克》,以及同年那部HBO与BBC合作出品的《金色缪斯》,特别是后者,很直截了当,没有为名人讳,揭露了希导在正常执导电影之外,对于女演员的幻想,骚扰以及折磨,而且常常是以电影艺术的名义。
而跟福克斯新闻老总艾尔斯,以及很多男人一样,希区柯克对于金发女郎也有着难以满足的执念。
有才华是否可以为所欲为?在专业领域,也许可以,但也要有严格的标准与区分。不然的话,就算才华横溢到希区柯克的地步,也一样不能凭借著名导演的威势,来骚扰与折磨金发女演员……
在“有XX是否可以为所欲为”这个句式里,可以代入很多名词,比如金钱,房产,颜值等等。那么吴亦凡算哪一类?颜值当然可以算有,但这跟股票一样是飘忽不定的,只要胖了一点,可能就秒变怪蜀黍了。
至于才华呢?嘻哈乐至少在我看来,是很难评价的一类音乐,因为基本就等于没什么旋律,就是在念白,那有谁会觉得吴亦凡的口才,或者记忆力很好吗?
再说嘻哈的歌词本来应该至情至性的表达对于时事与社会的看法,正所谓话糙理不糙,因此吴被“净化”的嘻哈水平,就更难以评判了。
至于歌而“优”则演,这其实是港台娱乐圈起的一个坏头,像美国那边,跨界的似乎很少,最多也就是客串一下,毕竟人不可能在很多方面都很擅长,也不是说人有了一些知名度后,就可以隔行如隔纱,样样都行,这其中必须对于专业抱有一种敬畏。
另一方面,如果说港台以前在专业度,以及评论与观众缘方面还有一些良性循环的话,那三栖或更多栖艺人这种模式,来到内地后,则完全是被滥用了,更因为评论是陪衬,有没有观众缘是可以忽视的。
只要所谓明星的后台不倒,同时自身言论不触及最敏感的领域,那就算在舆论中被千夫所指,这位“偶像”还是能继续面不改色的屹立不倒。
刚才说起美国的MeToo运动,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有响应,同时,对此觉得有点太过的言论也时有出现。
而在亚洲地区,因为传统习俗与眼光,以及男女地位的更为不平等,比如在日本,受到伤害的女性想出来反抗,所受到的压力则更为巨大。
2018年由埃里卡·詹金导演的纪录片《日本之耻》,讲述29岁的日本记者伊藤诗织声称自己在2015年的一次工作晚餐会上被时任东京广播公司华盛顿分社的社长,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传记作者山口敬之强奸。
但山口强烈否认了这一说法。日本警察中女性所占比例很少,伊藤要面对男性警察的多次盘问,要求讲出细节,甚至进行案情重演,但最后此案还是在经过一年的调查后被撤销。
伊藤选择召开发布会,就像出来承认自己的“超级英雌”身份一样,向公众坦露自己性侵受害者的身份,她有在西方的教育背景,但这样的举动在传统的日本社会中,还是会被视为极端异类与边缘。
伊藤自述是被山口迷奸的,也就是饮料中被下了药,但山口坚持说她只是自己喝醉了。吴亦凡与都美竹的案件中,某些细节似乎也有类似之处。
而伊藤在《日本之耻》中还说:“在日本,我们甚至没有关于‘同意’的概念。”在日语中,说“不要”、“停下来”似乎都在取悦对方。
关于这一点,就好比说女性同意做到哪一步,才是愿意发生关系的表示?可能有的男性认为两人私下里一起喝酒,就表示“某种承诺”,甚至这边有公众人物认为只要是同意约会,看电影,就表示可以发生关系,为所欲为……
这肯定不能用男女思维方式不同来解释吧!
吴的事情爆出来之后,多个品牌提出解约或中断合作,一时间媒体疯狂着,嘲笑他是吴签的,或者翻出早年周星驰对于他的评价,称那是神预言的,还有提到吴妈妈的手段,讽刺吴亦凡是巨婴,妈宝男的……
但一来有点马后炮,凑热闹,二来也是挑软柿子捏。
因为,据说“选妃”的事情,几年前早就爆过,但那时他是有后台的,多位明星像太平绅士一样出来替他站台说话,好象只要这样,就能证明他的清白,把舆论压制下去。
而此一时彼一时,当下他的后台倒了,于是这回没有大佬再站出来,他就变成软柿子,成了吴签。
这种说法是否完全靠谱,未经完全证实。
而这种此一时彼一时,也让我想起了2015年的美国电影《聚焦》来,所谓聚焦,其实是波士顿环球报的一个专栏,它设有一个独立的调查小组。
而影片聚焦于天主教牧师的娈童问题,这同样不是单一事件与个别现象,而几乎成了“约定俗成”,在教会内部上下包庇的事情。甚至还能从心理学上找到依据,那就是大多数从小开始当神父的,性心理都不太正常……
这不由让人联想起,像吴这种几乎是打小开始当“明星”的,特别是在韩国那种高压造星环境下成名的,是否心理层面也有一些“职业”缺陷?
更因为明星至少要在表面上是“禁欲”的,因为他的职业本身,就是负责满足相关粉丝的性幻想,而自己又不能公开得到满足,但实际上又是拥有特权的,于是在这一连串的高度对比反差下,势必蠢蠢欲动,按捺不住……
当然这么“剖析”,并不是要为像吴这样的人,寻找开脱的理由。
而另一方面,《聚焦》这片也没把记者们“简单”塑造成像《总统班底》里伯恩斯坦和伍德沃德那样,对抗强权的“超级英雄”,因为在多年前,与此案有关的律师,还有民间团体的头儿早就把很多资料都寄给了波士顿环球报。
但因为疏忽,当时记者们并没有把这当回事,只给了极小的篇幅,更没有引起社会的重视,于是这种集体性犯罪事件还在继续……
直到后来记者们才亡羊补牢,此一时彼一时,更意识到不能查到一点线索,就登上报,而是要搜集到全部的资料,打掉所有的保护伞,摧毁整个性犯罪的温床与系统。
行文至此,也不得不承认,在某种程度上,我和很多网友一样,自己是带着对于吴这样的“明星”的“偏见”与情绪的,同时以很多二手消息为材料,脑补了不少“剧情”,这样会不会太过主观,或者以偏概全呢?
我不排除有这样的一点可能性,更何况中国人编故事不太会反转,但网上发生的社会事件却时不时的来一次全盘否定的所谓反转……
那不妨换一个思路,真正的明星和粉丝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怎么样的呢?我想到的是2000年卡梅伦·克罗CameronCrowe自编自导的《几近成名AlmostFamous》。
影片有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就是一个未成年男孩,连《滚石》都以为他是个大人,作为特派记者去一路跟随一支二流摇滚乐队,进行巡回演出,从而写出一篇封面特稿,这据说也是克罗当年的亲身经历。
那时的摇滚乐队应该比如今吴这样的,还要“声名狼藉”,除了违禁药物,就是女人,但问题是,他们至少没有把这两样东西放到一起,进行迷奸。
女主角由凯特·哈德森扮演,她虽然也迷失过,甚至自暴自弃,但最后还是找到了自我,而不是一个玉石俱焚的悲剧角色,再加上这故事是从一个小男孩的视角出发,再加上他有一个极为强势与保守的老妈,更让这次摇滚乐之旅有着别样的反差与自省。
但要是把《几近成名》和吴亦凡事件结合起来的话,那就等于这片的主角其实是个小女孩,她作为特派记者跟着摇滚乐团到处跑,然后也没凯特·哈德森什么事儿了,影片直接围绕摇滚乐队核心吉他手与这个未成年记者女孩,当然男孩也是可以的,两人之间发生了些什么不可描述之事……
吴老师“爆雷”之后,他残余的粉丝当然不会消停,而一个口号就是:相信法律。
这话当然没问题,不过又让我想起一部日本电影,是2006年周防正行自编自导的《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也是一起性骚扰事件,但不是发生在私密场所,而是在地铁上,就是所谓痴汉行为。
男主角被认为在拥挤的地铁上摸了一个女中学生,但他坚持说自己没摸,只是因为之前最后一个上车时,衣服被车门夹住了,所以才会那么不消停,痴汉应该另有其人。
虽然后来有旁人作证,但他还是面临两难选择,一是认罪,只需要交少量的罚金,二是不认,但有可能被判刑,而且整个诉讼过程旷日持久……
在一般人来说,都会选择前者,但男主角认死理,没做过的事情,就不能认罪,更不应该被惩罚,于是他选择了不认罪,但结果并不是他所想的那样……
这部影片更多是对于法律制度本身的反思,法律有可能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但同时也有可能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因为就算再精致到位的法律系统,最终追求的也只能是所谓的程序正义,而不可能代表与等同于真正的真相。
毕竟人不是上帝,法官和审判长不是,私德有亏学艺不精的流量明星更不可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