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07 07:04:37来源:商情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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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已有多个城市明确了超标电动车的禁止上路期限。天津、南京、佛山等多个城市已经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上海、郑州、兰州、嘉兴等多个城市也已经明确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至12月31日,此后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另外一些宣布过渡期的城市,也将在2024年之前陆续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使用。

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换走的是混乱和危险,换来的是秩序和平安。电动自行车价格低廉、骑行便利,已成为部分市民的主要出行工具。因此,如何让超标车有序下岗,按时淘汰,安全退市,是相关部门首要考虑的问题!
我们可以发现,部分城市也已经给出了超标电动车的处置方案。浙江嘉兴要求对使用满七年的超标电动车强制淘汰,鼓励使用未满七年的超标电动车提前淘汰。对于上临时牌照的超标电动车,嘉兴也明确进行补贴回收,无电瓶回收价格最高为每辆100元,有电瓶回收价格最高为每辆260元。
郑州则发布《推进郑州市区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企业参与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政策措施,逐步淘汰郑州市区现存约200万辆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试点投放运营有桩共享助力车,满足居民的出行需求。

近日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印发《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预示着《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正式进入倒计时。今年11月1日起,北京超标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违者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处罚。
北京《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提及了围绕超标电动自行车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有序开展车辆置换、完善车辆回收机制、严密组织拆解报废、加强处置进度监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建立应急工作预案等八个方面共24条措施。方案涉及普及宣传、折价回购、回收拆解、处罚等面向电动自行车企业和消费者的内容,也提到“引导重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房地产中介机构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从业人员采购合规车型,加快车辆更新置换。
从不少超标电动车主反应来看,补贴低、旧车处理缺渠道是目前淘汰超标电动车的主要问题。所以无论是车主、企业还是管理部门,都要承担起相应责任,落实好淘汰工作。

短期来看,已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需要参照各地发布的截止日期前更换新车辆,无疑会造成利益受损,但长期来看,各地针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严控,也会促进电动自行车企业的优胜劣汰,进而保障消费者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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