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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教不改!知法犯法!罪上加罪!交警:“罚!”

发布时间:2021-08-09 20:00:42来源:中国交通频道

有车,有油,会开车

就能开车上路了?

驾车上路,必须持驾驶证!

可是总有人知法犯法

抱着侥幸心理

以为只要不被发现就没事

别做梦了!

小编最近就发现了几起无证驾驶的案例

1

屡教不改!无证驾驶刚接受完处罚又被查

近日,山东青岛交警在收费站外检查车辆时,一辆小车在准备缴费的过程中,两位驾驶人趁民警不注意偷偷下车更换驾驶座位,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在检查时,开始驾车的高某表示自己没有驾照,和同伴俩人对于刚才互换驾驶座位的举动拒不承认。随后,执勤民警调取了该车辆的电子监控抓拍图,通过行车时间、行车方向以及驾驶人相貌进行对比,确认在高速公路上开车的正是高某。

原来,驾驶人高某因朋友处理违章时驾驶证分数不够用,便用自己的驾驶证件帮忙顶分造成超分,之后被吊销驾照,失去了驾车资格。而在一个月前,高某驱车在胶南市区某路段等待红绿灯时不小心被后方车辆追尾,调解处置过程中被民警发现了驾驶证件被吊销的事实,因无证驾车受到了罚款和行政拘留处罚。没想到,高某刚接受完拘留处罚没几天,不思悔改继续抱着侥幸的心理驾车外出,当天早上和同伴一起外出到黄岛泊里镇时,由于负责开车的同伴李某感到乏累,高某便主动帮忙“代驾”,结果车辆刚拐入到收费站就看见有交警查车,高某为了逃避处罚,俩人便在缴费过程中偷偷下车互换了驾驶座位。

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高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高某因在驾驶证件吊销期间违法驾驶机动车辆,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15日内行政拘留处罚。而高某的同伴李某,因为将车交于无驾驶证件的高某驾驶,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开具罚单过程中,民警还得知不久前,高某已经在某驾校重新报名并通过了科三项目,只需再考完科目四便可以重新获取驾照。

小编听到后表情如图:

2

知法犯法!驾驶人为赶时间无证驾驶被查处

贵州铜仁高速交警发现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突然降低了速度,非常可以。待对其进行检查时,驾驶员采用“驾驶证没带”这一俗套的借口企图蒙混过关,但最终还是交待了自己无证驾驶的实情。

经了解得知,他们一行共有驾驶人钟某、钟某之妻及钟某岳父三人,从湖北来,准备去往贵阳市,之前的路途一直是具有驾驶资格的岳父在驾驶,但行驶到前方服务区时,老人感觉很疲劳需要休息一下,但三人想要赶时间,便冒险让驾驶员钟某来驾驶了。当执勤民警问及是否清楚无证驾驶的违法性及危害性时,三人点头如捣蒜,都表示知道知道。

钟某因违反了无有效机动车驾驶机动车之规定,将被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而钟某岳父明知钟某无证还将车辆交给其驾驶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

3

罪上加罪!无证驾驶还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

山西河曲大队办案中心民警在唐坪路对一辆农用车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要求该驾驶人高某出示相关证件时,该驾驶人支支吾吾,无法出示该车有效证件,民警警觉该车有问题,遂对其和车辆进行核查。经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该车驾驶人高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该车辆没有手续并且使用其他车辆号牌。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驾驶人高某因无证驾驶、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被依法予处以罚款5300元。

什么是“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在未取得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或驾驶证过期没更换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

无证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每个交通参与者

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要厚植文明出行意识

杜绝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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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王茜

审核|屈艺

编辑|陈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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