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15 20:08:06来源:sttv今日视线
内容提要
preview发生交通事故,自己被认定无责,但车辆受损进厂维修,只能租车代步,那么,问题来了,租车所产生的费用,能否要求肇事方承担呢?近日,市民林先生就遇到这样的困惑。他的汽车被人追尾后需要维修,无奈之下只能租一辆汽车代步,但围绕这笔租车费到底该由谁负责,双方却有着不同的看法。
林先生今年初刚买了辆新能源汽车,8月14号晚上7点多,林先生开着这辆车经过市区嵩山浦江路口附近时,前方有一辆汽车放慢车速,停下来等行人过斑马线,林先生发现后也踩了刹车。谁知,后面的车却撞了上来。
前面一辆铃木的车主,他在礼让斑马线,但是我们同时停下来后来,后方的车就冲撞过来,当时就撞到我,然后我再冲撞到前面,最前面的那辆车已经去到斑马线中间了,就还很幸运,不会撞到人。
——林先生

林先生说,这起事故导致三辆车不同程度受损。随后,交警到场处置,并最终认定,后车驾驶员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认定了对方,马自达最后一辆车是全责。4S店维修说,定损的时间比较长,因为我是新能源汽车,车比较新,配件各方面没有那么齐,4S店最终就是说定损,还有订货,维修这个期间,还要半个多月,维修的费用就由保险公司负责。
——林先生
据林先生介绍,因为日常需要,他的车送去4S店维修后,只能临时租了一辆汽车。
生活、工作各方面就是需要一辆车,一天的租车费用是150元,加上保险,租车期间的保险是200元左右,按一天200元算的话,20天是4000元左右。
——林先生
林先生觉得,这笔租车费,也应获得理赔。然而,对方保险公司却表示,租车费不属于理赔范围。采访中,林先生也再次拨通了对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
保险就是当时的车跟车撞到,你车上的东西,对方车上的东西,类似间接贬值、代步,交通费、精神损失费,这些都是没有的。
——对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

就此,林先生也尝试与后车驾驶员协商,但对方表示,赔偿问题只能找保险公司。而后来,林先生多次拨打对方的电话,但一直没人接听。
希望车主还是要来承担我们这个损失,毕竟是他造成的事故,导致我们受影响。
——林先生
那么,发生交通事故,自己被认定无需担责,车辆维修期间的租车费能否要求肇事方承担呢?法律人士就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四方面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四方面包括: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受损的车主可以依法向追尾的车主主张赔偿,追尾的车主如果为其车辆购买了相应的保险,保险公司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以及保额内,有义务在其保险责任以及保险额度范围内,对受损车辆的车主产生的租车费用予以赔偿。
——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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