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19 20:32:12来源:浙江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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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文旅部网站消息,18日,文旅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加强演员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指出,不得设置场外应援、礼物应援、打榜投票等诱导粉丝消费的营销活动等。
意见稿亮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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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经纪公司、工作室
经纪人要持证上岗
意见稿提到,在严格主体资质管理方面,从事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营业性演出经纪活动的演员经纪公司、工作室,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严格执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制。
严禁灌输未成年人“出名要趁早”
在规范演员从业行为方面,从事未成年人签约、推广、代理等演出经纪活动的演员经纪公司、工作室,应当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其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权利。严禁以招募“演艺练习生”等名义,灌输未成年人所谓“出名要趁早”等错误观念,误导未成年人价值观,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不得假唱
在加强演出活动监管方面,不得组织演员假唱,不得为假唱提供条件。以假唱欺骗观众或者为演员假唱提供条件的,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演出举办单位和演员予以处罚。
演出现场不得设置场外应援、礼物应援
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做好演出现场管理,维护演出现场秩序,不得设置场外应援、礼物应援、打榜投票等诱导粉丝消费的营销活动。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会等活动,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正常观演之外的应援消费。
在共建良好演出生态方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加强对演员经纪公司、工作室的执法检查,做好营业性演出的日常巡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对违法失德演员进行全行业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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