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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长江如何治理:从防治水患到依法治水

发布时间:2021-11-03 20:14:45来源:团结报文史e家

中国是一个水利大国,也是一个水利古国。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面积的五分之一弱,大部分地区是富饶的农耕区。长江流域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与长江的治理密切相关。消除水患、稳定民生,是人民最迫切的期望。那么,从古代到当代,长江的治理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1931年7月29日,位于汉口下游的丹水池附近,铁路已被洪水冲塌,涛涛江水奔涌而入。

古代对长江的治理

春秋晚期,吴王阖闾(前547年—前496年)、夫差(前495年─前473年),以今南京、无锡、苏州一带作为称霸的根据地,建立城池,发展经济,开凿胥溪、胥江和邗沟。长江下游的太湖流域,河网交织,湖泊密布,地方官府带领人民开始筑堤防,垦洼地,出现了早期的圩田。

处于江汉平原的楚国,在滨湖地区挽堤为垸,兴修垸田,扩大耕地。

在四川盆地,秦昭襄王(前325年—前251年)时,蜀太守李冰组织人民修建了都江堰水利工程,灌溉成都平原,开垦稻田,于是形成千里沃野。

在汉代,都江堰水利工程继续得到利用,成都平原的富庶可以和关中平原相媲美,成为两汉时期的经济重心。汉江流域中游的南阳地区、襄樊地区和上游的汉中地区,地方官府组织人民开沟挖渠,引水灌田,成为著名的农业灌溉区。洞庭湖平原及湘江流域、鄱阳湖平原及赣江流域、抚河流域,也成为著名的农业灌溉区。

东汉末年和三国时期,为了逃避战乱,北方人口大量迁移到长江流域,全国经济重心逐渐南移,长江及其支流的赣江、湘江、汉水成为当时的主要航道,各种大小航道沟通了重要的农业区和大城市,流域的经济中心网络逐渐形成。

隋大业四年(608年),修通了南北大运河。大业六年(610年),又在三国东吴的工程基础上,加工开凿了江南运河,沟通了长江和钱塘江水系。大运河的南北沟通,长江中下游经济、航运发展迅速,让沿江、沿河商业港口城镇迅速兴起。

安史之乱后,大量人流、物流、资金流迁移到长江流域,南方的农田水利工程迅速发展。这一时期,长江流域大规模开垦荒地,兴建圩垸和塘堰。

北宋熙宁二年(1069年),宋神宗支持王安石变法,同时颁布《农田利害条约》,并设立各路农田水利官主持全国水利和地方水利。在变法推动下,长江流域的水利建设得到兴复。宋徽宗提倡围湖造田,在浙江绍兴的鉴湖、鄞县的广德湖,太湖以及安徽的丹阳、石臼等湖都大力围垦。南宋时期,空前地重视今江苏、浙江等地的水利建设。

明清时期,朝廷重视治理长江中下游。长江中下游的干堤如:湖北的荆江大堤、武汉市堤、黄广大堤,安徽的同马大堤和无为大堤等堤段,大部分是明清时期形成的。在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堵塞了荆江大堤的郝穴口,大堤于是连成一线,形成整体。清代多次加固荆江大堤。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水灾之后,改民堤为官堤,拨库银2000万两,修复溃口,并加固培厚。洞庭湖区的筑堤围垦,明清时期进入极盛期,明代圩垸有一两百处,而清代堤垸达到四五百处。

总之,历代统治者十分重视兴修水利工程,以实现“水利灌溉,河防疏泛”的目的。其中在长江流域兴修的诸如陂池、塘堰、圩田和垸田的农田水利工程和大运河的大型水利工程,适应了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总体需求,体现了较先进的治水理念。

近代对长江的治理

民国时期长江洪水一度让武汉成为泽国

十九世纪后期,一批爱国水利专家从国外学习西方的近代科技归来,兴办水利教育,培训技术人员,进行人文水利气象测验、地形和水道测量及地质勘察,修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涵闸、机电排灌设施、水电站等,近代水利时代兴起了。

由于战乱频繁,近代水利工程的发展均十分缓慢,只进行了小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主要是水闸、护岸工程、小水电站、灌溉工程和一些航道整治。堤工技术和以往相比,没大变化。在近代,长江流域先后发生了1860年、1870年两次特大洪水和1931年、1935年两次大洪水,洪灾十分严重,防洪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这时期,除大部分古传堤堰外,近代时期兴建用于排灌、航运和发电的闸坝工程,总共不过几十处,又多在小支流上,没有统一的规划,所以收效甚微。全部水电站的装机容量仅一万多千瓦,航道基本处于天然状态,事故时有发生。

当代对长江的治理

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水利工作。1949年11月,中央召开了各解放区水利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水利建设的方针和近期任务。1954年长江大水之后,周恩来总理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后必须积极从流域规划入手,采取治标治本结合,防洪排涝并重的方针,继续治理为害严重的河流,同时积极兴办农田水利,以逐渐避免各种水旱灾害,保证农业生产的增长。”

三峡大坝

从1949年至1957年,长江水利委员会积极开展治江基本工作,除组织修堤防汛外,还积极研究防治长江洪水的方案,开展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并先后实施了大通湖垦殖工程、荆江分洪工程、汉江杜家台分洪工程等分蓄洪工程。同时,在长江流域还进行了江西上犹江、四川龙溪河等水电站的建设,以及灌溉、航运等水利工程建设。

1958年至1960年期间,中央在水利工作中提出“三主”方针——以小型工程为主、以蓄水为主、以社队自办为主,推动了大规模兴修水利的群众运动,在许多地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961年至1966年期间,水利工作提出了“全面配套,狠抓管理”的方针,纠正“重建轻管,重大轻小,重骨干轻配套,重工程轻实效”的缺点,基本解决了“大跃进”中的遗留问题。

1958年,我国大量动工兴建长江流域大型水库、水电站和大型灌溉区。如湖北漳河水库,湖南资水柘溪水电站,汉江丹江口水利枢纽,安徽青弋江陈村水电站,安徽花凉亭水库,湖南耒水东江水电站等。

1958年3月25日,中共中央成都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三峡水利枢纽和长江流域规划的意见》,设想在10到15年内建成三峡工程。1960年8月,在中央第二次北戴河会议期间,周恩来指示对三峡工程进行调整,明确提出“雄心不变,加强科研,加强人防”的方针,三峡科学研究结合其他大型水利工程实践继续推进。1964年至1965年,丹江口水电站复工,其他一些中型水电站建设加速进行,如湖北白莲河水电站与江西江口水电站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并开工兴建了一批大中型水电站,如四川映秀湾、贵州猫跳河的四级窄巷口和三级红林、四川龚嘴等水电站。

“文革”期间,水电建设正常秩序被打乱,治江的前期工作和已开工工程的质量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虽然如此,由于广大职工的艰苦奋斗,尽量减少干扰,长江水利建设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仍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1966年前兴修的水利工程进行配套建设,开始发挥效益,并建成了一批大中型骨干工程。1970年,我国第一次在长江干流上兴建当时全国最大的葛洲坝水利枢纽。1971年,乌江干流乌江渡水利枢纽开工,支流猫跳河的梯级开发也基本完成了。

在改革开放时期,中央明确了水利工作任务: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并要求依法治水。根据发展变化了的形势和任务,重新修订了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长江干流的葛洲坝水利枢纽1981年胜利截流,1988年工程全部建成。同时,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开始兴建四川升钟水库,湖南东江、五强溪,陕西安康,江西万安,湖北隔河岩,四川铜街子、宝珠寺及贵州东风等大型水利枢纽。一批中型水电站先后开工。

198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止水害的水事活动纳入了法制轨道。在此基础上,水法规体系建设得到了迅速发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相继出台,完善了《水法》的配套法规。地方立法在水法规体系建设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8年大水之后,长江水利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把兴修水利摆在全党工作的突出位置;对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等作出了具体的布置。2000年10月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了水利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到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水利投入大幅度增加。从1998年到2000年的三年内,中央水利建设投资总规模近千亿元,年度投资额是一般年份的三四倍,各级地方政府对水利的投入也相应增加,水利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1994年,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三峡工程)正式开工,2009年竣工,总工期共15年。建成的三峡工程具有防洪、发电、航运、水产养殖、供水、灌溉和旅游等综合效益。

总之,新中国成立的半个世纪,长江水利建设从防治水患到综合利用水资源和依法治水,从单一目标治理江河到多目标开发治理的历程,在防洪、水资源利用、水能开发、生态环境建设、流域水资源管理等方面,不断适应治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作者:赖晨

编辑:王富聪赵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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