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20 21:19:11来源:中华网
近日,“比亚迪员工猝死在出租屋”一事引发热议。
家属从其手机中调取的工作打卡记录显示,从10月28日到11月3日,该员工连续上了7个夜班,其中6个夜班工作时长在12小时左右。在10月份他有26天工作时长都在12小时左右,每天加班4小时,一个月加班104个小时。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公司对于该员工的工作时长安排,已经明显违反了《劳动法》,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谈赔偿,直接提补偿,其实是架空了法律,占死者的便宜。
很多类似的“猝死”事件中,企业往往逃避做工伤认定,更倾向于以人道主义补偿的形式进行调解。此次事件也是一样,在媒体曝光之前,企业也提出:不属于工伤,愿意出于人道角度考虑,支付一定补偿,只是随着舆论发酵,金额从“先说两三万元、后来又说六七万元”,涨到了如今的20万元。法律赋予大家权利,比如强制加班、超过多少时间、不给加班费,都可运用维权手段。在实际运行中,由于某些原因,很多劳动者并没有条件和底气充分主张自己的权利。
本期《就聊十分钟》,资深媒体人金昊偕同浙江外国语学院特聘研究员邓青松、青年媒体人胡玺钰,来一起聊聊这些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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