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4 07:49:32来源:高中说
5岁女孩跳舞下腰的时候被另一个女孩好意搀扶,结果发生了意外导致下半身截瘫,这辈子都要坐轮椅。女孩父母起诉让对方赔偿,法院判决:一分钱都不用赔。
小丁只有五岁,家住在江苏兴化,事发那天跟往常一样被送到舞蹈班上课。可是,那天上完课回家后,小丁似乎状况不太好,一个劲地嚷嚷着腿疼,走路都十分费力,最后还疼得哭了起来。
小丁的妈妈丝毫不敢大意,马上带着孩子去了医院。因为当天是周六,只有值班医生。经过了一番检查和询问,并没有找到病因。孩子也说不清到底是哪里疼,只能说感觉好像是两个膝盖疼,医生认真查看了膝盖状况说:“膝盖没有问题啊,又不红又不肿,回去睡一觉休息一下应该就没问题了。”
医生都这样说了,小丁的爸妈也没有其他办法,只能带着孩子回家观察。可是,一觉醒来之后小丁的腿反而疼得更加厉害了。
不敢大意,小丁的父母马上又带她去了另外一家医院,拍了片子查了骨科,一系列检查折腾下来仍然没有查到病因。
小丁的父母又马不停蹄地带着孩子去了南京儿童医院,这一次,小丁的病情终于得到了确诊,可是结果却是让小丁的父母崩溃了。
经过检查,小丁被确诊为:胸腰部脊髓损伤,而且伤情严重。
检查过程中,医生问小丁的父母:“她有没有小便和大便?”小丁的母亲赶紧回答:“她也没有要小便和大便,也不拉,也不吐。”
等到医生掀起孩子的衣服,小丁的父母吓了一跳,此时,小丁的肚子已经涨得鼓鼓的了。医生立马给小丁插了尿袋排尿。足足大半袋的尿液被排了出来。小丁妈妈看着孩子遭的这些罪,心疼得直掉眼泪。可是,这一切还都只是开始。
医生说,因为小丁受伤严重,又耽误了24小时之内最佳的治疗时期,所以孩子这辈子可能都无法站起来了,只能坐轮椅。一听到这话,小丁的父母崩溃了,孩子还那么小,怎么就要经受这一切呢?
小丁的妈妈忍不住埋怨之前的两家医院水平太差,才耽误了孩子的诊断和治疗。可是埋怨也好,责怪也罢,都对小丁的伤情没有帮助,当务之急是要抓紧时间给孩子医治。
为了了解小丁受伤的原因,医生对小丁的日常生活做了详细的询问,当得知小丁学跳舞,医生忽然恍然大悟说了一句:“哎,又是一个跳舞受伤的孩子。”听了医生的话,小丁妈妈仔细回忆了一下,小丁叫喊腿疼的时候可不就是舞蹈课后嘛!
可是舞蹈课家长不允许观看和参与,家长并不知道上课过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而且课后老师也并没有说起任何关于小丁受伤的事。小丁的父母立马赶到舞蹈培训机构要求调取监控录像查看。果然,很快就查到了小丁受伤的真相。
下午的4点07分,所有的孩子在老师的指令下完成了下腰这个高难度舞蹈动作。小丁的舞蹈功底也不错,很轻松完成了下腰的动作。过了一下,老师发出了“起身”的指令。大多数孩子都按照口令要求起来了。
但是包括小丁在内的几个孩子却一下子起不来,只能保持继续下腰的动作等待老师的帮助。视频中看到,老师走向了小丁旁边的另外一个女孩子。
这时,镜头里出现了一个女孩,她是小张,只见她走到小丁头顶上方,想要用手扶起小丁,但是因为年龄小,力气根本不够支撑小丁的力量,一下子松了手。而小丁也在此时放开了自己支撑的力量,失去了平衡,结果小丁重重地摔了下去。就是这一秒钟,就是这下摔,才导致了小丁严重的伤情。
摔倒后的小丁立马哭了起来,直到这时老师才注意到小丁这边的情况走过来想要扶起她,可是小丁似乎没有什么力气了,好半天才勉强站了起来。
而扶起小丁的那个女孩完全不懂发生了什么事,仍然是蹦蹦跳跳地走开了。
当前给小丁抓紧治疗是最关键的事,小丁的父母也来不及追究责任。
舞蹈机构刚开始的态度也是很积极配合的。但是,小丁的治疗费用就是一个无底洞,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医药费就花了50多万。一看这个情况,舞蹈培训机构不肯再继续掏钱了,甚至直接放出了话:“对不起,我们没钱了,你们去法院起诉吧,法院怎么判我们就怎么执行。”
此时,小丁的康复治疗还在继续,持续到什么时候,要花费多少钱谁也说不清,面临高昂的费用,小丁的父母也实属无奈只能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被告有二:舞蹈培训机构和小张以及她的父母。
小丁父母实在无法不对小张怀有怨恨,她那一扶可真是害人,如果不是她,小丁怎么会有今天这样的后果。他们认为小丁一定要对这件事承担结果。
开庭前,小丁的父母还找了专业的鉴定机构对小丁的伤情进行了鉴定。
经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小丁因为外伤致胸腰部脊髓损伤导致截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构成人体损伤一级伤残。
小丁父母提出两名被告共同赔偿各类损失费用共计214万余元,扣除舞蹈培训机构已经花费的51.5万元。剩余费用162万余元,至于今后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另行主张。
看到起诉书的那一刻起,小张的父母惊呆了。
第一,如此巨大的赔偿标的让他们感受到了很大的压力。
第二,他们认为小张本意是出于善良。因为这样一个善良的举动却承担这么大的结果,他们觉得孩子有点冤。
而作为另外一个被告-----舞蹈培训机构,小丁的父母更是怨言颇深。在他们看来舞蹈培训机构存在着严重的过失。
首先,小丁摔倒后,老师非但没有对小丁进行及时的救治,反而还让她站起来继续跳舞。甚至下课后都没有跟家长告知一声。也正是如此,导致了小丁错过了24小时的最佳抢救时期。
其次,事发之时,舞蹈班上课的学生一共有19人,可是仅有一名舞蹈老师。正是因为老师配备不足才导致了小丁没有得到及时的帮助,才引发了意外。
舞蹈培训机构接到起诉书之后,提出了一个新的质疑,直接否定了应当对小丁的伤情该负的责任。因为他们认为小丁的受伤另有隐情。
舞蹈培训机构提出:
小丁一直就患有隐性脊柱裂。小丁之所以会出事是因为她本身的健康问题导致的。摔跤固然是导火索,但是如果不是小丁原本就有健康问题,也就不会有这样严重的后果。培训机构每年培养那么多孩子,怎么别的孩子没事,单单就小丁出了事呢。所以不该由培训机构负责。
经过严密的审查,法院认定,虽然小丁患有疾病,但是在事发之前,小丁一直进行着正常的舞蹈训练,没有任何问题,而培训中心也没有提交证据表明小丁的“隐性脊柱裂”与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
而舞蹈培训机构的责任却是显而易见的。19个学生,仅一名老师,显然无法顾虑周全。这就导致了小丁下腰的时候,老师未能及时提供保护和帮助。另外,小张上前拉扯小丁双臂的时候,老师也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正是因为培训机构的疏忽,才导致了悲剧一步步的发生了。
那么小张呢?她的那一扶到底要不要负责任?
法院认为,虽然小张是出于好心,但是也要付一定的责任。
2020年12月3日,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做出判决认为舞蹈培训机构作为舞蹈教育管理者未能尽到完全的安全防护义务,对本案事故的发生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90%的赔偿责任,合计人民币1377157.5元。
被告小张以及监护人承担10%的赔偿责任,合计人民币211484.7元。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小张的父母很难接受。让他们无法接受的理由并不仅仅是赔偿的金额,而是这件事已经对小张的心理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小小年纪的她总是充满疑惑地询问父母,自己帮忙是不是不对。听着孩子的疑惑,看着孩子精神萎靡的样子。小张的父母于心不忍,决定上诉,为孩子争取一个公道。
同时,舞蹈培训机构对于判决也有自己的不满。于是小张父母和舞蹈培训机构共同向泰州市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1年2月1日泰州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过几位法官的合议,他们一致认为小张是在听到老师的指令后发现小丁没办法起身,出于善意自发地来帮助小丁,这个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主观上,她没有伤害小丁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能预见自己行为可能会导致小丁损害的认知能力。
所以,中级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小张及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于法相悖,予以纠正。
法官说:
孩子从小就知道主动帮助别人,心怀善意,这是一个非常宝贵的正能量。如果坚持一审裁判,孩子的内心永远都会背负着一个包袱,认为自己害了别人。我们通过这样的判决调整,希望孩子能够减轻心理压力。出于好心的行为,应该被肯定。
法庭虽然如此表态,但是小张的父母还是对小丁造成的伤害心怀愧疚,当庭表示愿意主动拿出50000元给予补偿。
最终泰州中院二审判决如下:
1、撤销一审判决结果。
2、舞蹈培训中心于判决之日起三十之日起赔偿小丁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1588642.2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法院对小丁的遭遇也深表同情,为小丁申请了司法援助,并且多次上门看望小丁,多方面关注小丁的学习和生活。
其实,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大多数人都是认可的。但是也有人认为有因就有果,不是小张去扶,就不会造成小丁的伤害,所以小张父母应该为孩子的行为承担责任。
但是在我看来,法院的宣判合情、合理、合法,不再是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深入研究去探寻相关责任人举动背后的真正出发点。这就是法制的进步。
我们同情小丁的遭遇,心疼孩子受的那些罪。
但是平心而论,小张的行为和动机都是处于好意,是孩子单纯善良的本性,本就不该被否定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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