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6 12:06:06来源:金融投资圈
编者按:
科技革命带来社会变革,互联网、代码、规制成为时代热词。如何以科技拥抱未来,在技术中浸润人文色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与清华大学法律全球化研究中心于2021年12月11日举办“迈向信息社会的市场监管法:挑战、变革与前景”研讨会,对此展开讨论。本次推文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作专班负责人陈建平处长的闭幕致辞,回顾了工作专班的辛勤付出,指明了工作专班的未来方向。
作者:陈建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作专班负责人,一级调研员。感谢陈建平处长授权。
正文:
谢谢主持人!
我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陈建平,我带领的总局工作专班有一个长长的前缀:市场监管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管理制度与标准。如同奥斯卡颁奖仪式上常说的那样,我还有一个长长的感谢名单,为了节约大家的时间,只好用一句话概括:感谢各位照顾我家生意!
总局工作专班制度组、标准组的负责人,以及部分试点工作专班的相关负责人,已经扼要介绍了相关研究情况,具体内容我就不再赘述,只是借机说四句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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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句:履职无奈立家规
一线网监干部难呀:监管任务激增,行政问责加强,取证制度缺位,取证标准空白,取证技术落伍(如果有的话),等等。总局网监机构也不易呀:上位法规缺失,专业力量不足,工作经费压缩,等等。但是,总局再难也不如一线难!
今年上半年,总局领导决定成立这一工作专班,并批准四个省、市局并行开展实验性试点研究,决心以“制度标准先行、技术分步跟进”的方式,逐步解决市场监管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管理中存在的取证难、取证贵、证据管理无规范、证据效力无保证等问题。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只是制定市场监管系统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行标,无意影响其他监管部门,无意影响司法审判机关,无意影响法律学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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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句:与其被黑先自黑
虽然我们心里没底,但是我们心里有谱——心里打鼓之谱。
我们还不能确定,本制度、本标准的初稿是否与现行证据法学理论存在冲突?如果真有冲突,也不知道该怨谁。
我们还不能确定,本制度、本标准的初稿是否与现行标准化基础理论存在冲突?如果真有冲突,也不知道该怨谁。
我们还不能确定,本制度、本标准的初稿是否符合互联网科技的发展趋势?如果真有偏差,只能怪自己学艺不精。
然而,我们别无选择,哪怕以身犯险,也要执着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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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句:开门设计规和矩
我们本着开门立规、开放立标的原则,已经邀请了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许多专业人士,全过程参与本制度、本标准的研究。未来,我们期待会有更多的专业人士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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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句:但愿toG帮toC
一线网监干部和总局网监机构再难,也难不过因取证成本过高、取证操作复杂,最终不得不放弃维权的众多网络消费者!
至少在互联网市场秩序管理领域已初步形成共识:治理优于管理,共治胜于分治,人民才是靠山。如果将服务于市场监管的本制度、本标准类比为“toG”,那么,服务于广大网络消费者的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管理标准和便捷、廉价的服务产品,就可类比为“toC”。
我们希望:“toG”能够助产“toC”。通过消协组织、标准化研究机构、新锐法学家和网络科技企业的共同努力,如果在本工作专班解散之前就能出现“toC”的相关标准,尤是深受消费者欢迎的服务产品,将会大大缓解我们内心的愧疚与不安。
本制度、本标准的初稿,如果能在市场监管系统内部疾风骤雨式争论中活下来,将于明年第二季度公开征求意见。恳请各位届时继续照顾我家生意:拍砖越狠,感激越深!
为了协助各位谅解我的絮叨,在此复述一遍四句感言:
履职无奈立家规
与其被黑先自黑
开门设计规和矩
但愿toG帮toC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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