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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提醒:HR请转给员工,2021汇算清缴3月1日开始!这5类人需注意!

发布时间:2022-02-10 14:47:31来源:薪人薪事企小薪

以下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但结束日期不同,大家一定要分清,不要漏报漏缴!

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3月31日结束!不是5月底,更不是6月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31日结束!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3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

01

哪些单位需要进行经营所得个税汇缴?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正式拉开帷幕啦!税务局已发文通知:

这项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哪些人应当办?

1.个体工商户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3.合伙企业个人个人合伙人

4.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提醒:

1、不是所有纳税人都需要汇算清缴:对于查账征收的经营所得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年终不再进行汇算清缴。

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02

经营所得的个税税率表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1)个人没有综合所得。

2021年度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x分配比例-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准予扣除的捐赠。

(2)个人有综合所得。

2021年度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x分配比例-准予扣除的捐赠。

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基本减除费用:每年6万元,汇算清缴阶段只可享受预缴阶段未享受的余额。

具体的经营所得适用税率、税款计算、不可税前扣除、扣除限额规定等内容如下图:

03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表

又变了?

说完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让我们转向目光一起关注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不出所料,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表又变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公布了最新的修订版本。

现在,来看看官方怎么说!

版权信息|来源:税漫、会计第一站、国家税务总局、亿企学会、会计学苑,本文由薪人薪事企小薪编辑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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