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6 23:20:40来源:江浙沪一手房汇总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刚刚发布了关于优化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重点如下:
1、提取限额由3000提升至4000;
2、提取频率由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
原文如下:
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沪公积金管委会〔2024〕6号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提升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水平,更好地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安居,现就优化租赁提取业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提取限额
1.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下同)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2.承租本市市场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限额由3000元提高为4000元。其中,新市民、青年人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每户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市人才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按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中“新市民”是指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的缴存人;“青年人”是指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缴存人。
二、优化提取办理
1.增加提取频次。自2024年11月1日起申请办理市场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提取频次由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
2.调整提取扣款规则。提取申请人办理定期转账租赁提取业务的,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当月应提取额时,支持按账户余额提取(提取完成后,账户余额不能为零元)。
3.固定提取日期。提取申请人办理定期转账租赁提取业务的,提取日期由“月末”固定为“25日”。
2024年11月1日(不含当日)前已申请办理市场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提取频次、扣款规则仍按原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据本通知制定操作细则。《关于本市高层次急需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额的通知》
(沪公积金管委会〔2021〕11号)同时废止。《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23〕4号)、《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月提取限额等事项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23〕6号)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最新消息!10月12日,财政部副部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配合相关部门,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据测算,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可使全国每年节省个人贷款利息支出约200亿元。
上一次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是在2024年5月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775%和3.325%。
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来看详情
上海市最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原文:
https://www.shgjj.com/html/newxxgk/zcwj/gjjgwh/albpl/dk/221297.html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775%和3.325%。
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024年5月18日之前已发放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的,执行原借款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上海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条件:
1、借款申请人与共同借款申请人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及在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包括个人缴存者);
2、在外省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先行提供并审核《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并符合异地贷款相关政策要求;
3、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已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法定离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
6、公积金账户唯一且未被冻结,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6个月),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7、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8、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申请人家庭或共同借款申请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9、借款申请人家庭与共同借款申请人各无或仅有一次公积金历史贷款次数;
10、借款申请人必须是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
11、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12、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13、借款申请人本人占抵押物份额不低于所有产权人平均份额;
14、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15、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承担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共同还款责任;
16、借款申请人与共同借款申请人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或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点击放大查看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原文:
https://www.shgjj.com/html/jcjsllb/40206.html
另外
上海前不久发布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关于进一步优化
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上海发布
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7roirRBLcCc_YU-I8n6NBg
通知要点如下:
01
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一)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二)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
(三)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02
优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
(二)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的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相应调整。
03
调整住房税收政策
(一)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二)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减少住房交易成本,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END-
更多上海楼市最新消息,加群了解↓↓↓
各位老铁们,我这个全面类的公众号已经极其稀缺了,公众号改了规则,所以一定记得星标,星标,星标。不然你收不到推送了。
-------------------End---------------------
想看更多楼市小道消息,赶紧点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