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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A子刊:失眠障碍的一线治疗之争 | 研究速递

发布时间:2020-07-14 23:20:08来源:医脉通精神科

医脉通导读

本项随机对照研究中,第一阶段行为治疗与唑吡坦治疗失眠的有效率及治愈率相当,且疗效均较温和;针对未达到治愈标准的患者进行第二阶段治疗(如认知治疗、曲唑酮)后,有效率及治愈率均显著提升,详见下文。

全部四种序贯治疗中,最佳治疗顺序为首先采用行为治疗,若未达到治愈则换用认知治疗或唑吡坦。上述发现与多家专业机构发布的实践指南一致,即认知行为治疗(CBT)应作为失眠管理的一线治疗。

存在精神科共病的失眠患者治疗转归相对较差;相比于更换治疗类型,先后接受两种同类型治疗(如两种心理治疗或两种药物治疗)的共病患者转归稍优对于存在精神科共病的失眠患者而言,失眠的序贯治疗应将针对心理/心境问题的治疗组分整合在内。

失眠对个人及社会均造成了沉重负担。失眠的常用治疗手段包括药物治疗(如苯二氮䓬受体激动剂及具有镇静效应的抗抑郁药)、心理治疗(如认知行为治疗[CBT])、补充替代治疗(如针灸)等。一般而言:

▲药物治疗起效快,应用广泛,但存在副作用(如日间镇静)方面的顾虑,有耐受或依赖风险,且长期使用时持续获益的证据有限。

▲CBT不良反应很少,很多患者倾向于接受此治疗,但花费时间更多,起效较慢,且很多患者没有机会接受到规范的CBT治疗。

尽管证据显示,药物及心理治疗均可有效改善失眠症状,但从有效率及治愈率的角度出发,哪种治疗手段应作为一线治疗,初始治疗效果不佳后下一步应如何操作,现有信息仍很有限。

研究简介

在这一背景下,加拿大拉瓦尔大学CharlesM.Morin博士及其合作者开展了一项随机单盲对照研究,旨在评估四种涉及药物及心理组分的失眠序贯治疗的相对疗效,并分析精神科共病对失眠治疗转归的潜在影响。本项研究7月8日在线发表于JAMAPsychiatry(最新影响因子17.471)。

该研究于加拿大和美国的两个研究中心开展,入组时间为2012年8月至2017年7月。入组标准包括年龄≥21岁,持续(如>1个月)存在入睡或维持睡眠困难,睡眠日记监测确认每周有至少3晚入睡潜伏期或入睡后觉醒时间≥30分钟,失眠严重指数量表(ISI)总分>10,ISI「干扰」或「痛苦」条目得分≥2。排除标准包括罹患未治疗的精神障碍(如抑郁症),终生罹患任何精神病性障碍或双相障碍、存在突出的自杀风险等。

图1患者流程图(MorinCM,etal.2020)

研究第一阶段,211名符合入组标准的受试者以1:1的比例随机进入行为治疗组(BT,n=104)或唑吡坦组(n=107),治疗6周;达到治愈标准的患者接受维持治疗及为期12个月的随访,未达到治愈者进入第二阶段治疗。其中,BT组受试者以1:1的比例随机分入唑吡坦组或认知治疗(CT)组,唑吡坦组以1:1的比例随机分入BP组或曲唑酮组,治疗6周。

第一阶段的心理治疗为BT,包括睡眠限制及刺激控制;作者指出,BT保留了全套CBT的核心行为组分,且相比于后者更简洁易行。第二阶段的心理治疗为CT,以可能恶化失眠恶性循环的认知为靶点,如针对睡眠需求的误解、感知到的后果及针对睡眠缺乏的担忧。作者指出,之所以将CT作为第二阶段治疗,是因为CT相比于BT更耗时,需要更多培训,且可能并非对所有患者都很关键。

第一阶段的药物治疗为唑吡坦每晚舌下给药,以5mg起始,男性患者可视具体情况加量至10mg(根据FDA的建议,女性受试者的最高剂量限制在5mg)。第二阶段的药物治疗为曲唑酮50-150mg,就寝前30分钟给药。

研究主要转归为基于ISI总分的有效及治愈率,有效定义为较基线减分≥8,治愈定义为ISI总分<8。评估时间点包括基线、第一阶段治疗结束(6周)、第二阶段治疗结束(12周)、3个月、6个月、12个月。具体研究设计及统计学方法详见原文。

研究结果

211名受试者中,女性132人,平均[SD]年龄45.6[14.9]岁,失眠平均病程13.2年,35%共病精神障碍(如焦虑和抑郁),68%共病至少一种躯体疾病(如高血压)。43名受试者未完成第一阶段治疗,30名(27.8%)患者未完成第二阶段治疗。少数未完成第一阶段治疗的患者也进入了第二阶段治疗。

有效率

第一阶段,BT与唑吡坦的加权有效率无显著差异(45.5%vs.49.7%;OR,1.18;95%CI,0.60-2.33)。

第二阶段,四种序贯治疗中有两种带来了有效率的显著提升,分别为BT→唑吡坦(40.6%→62.7%;OR,2.46;95%CI,1.14-5.30)和BT→CT(50.1%→68.2%;OR,2.09;95%CI,1.01-4.35)。唑吡坦组的两种序贯治疗,包括唑吡坦→BP(52.9%→47.9%;P=.59)及唑吡坦→曲唑酮(46.4%→55.7%;P=.44),均未带来有效率的显著提升。

四种序贯治疗累积有效率的差异未达到统计学意义,但总体而言,以BT起始的两组治疗(62.7%,68.2%)的有效率高于以唑吡坦起始的两组治疗(47.9%,55.7%)。最大的差异见于BT→CT与唑吡坦→BP之间。

治愈率

第一阶段,BT与唑吡坦的加权治愈率无显著差异(38.03%vs.30.3%;OR,1.41;95%CI,0.75-2.65)。

第二阶段,四种序贯治疗中有两种带来了治愈率的显著提升,分别为BT→唑吡坦(38.1%→55.9%;OR,2.06;95%CI,1.04-4.11)和唑吡坦→曲唑酮(31.4%→49.4%;OR,2.13;95%CI,0.91-5.00)。另外两种序贯治疗,即BT→CT(38.0%→45.2%;P=.33)和唑吡坦→BP(29.2%36.2%;P=.41),未能带来治愈率的显著提升。

四种序贯治疗的累积治愈率无显著差异。

图2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结束时的有效率及治愈率;a,P<.05(MorinCM,etal.2020)

长期随访中,四种序贯治疗的疗效得以较好地维持。

图3四种序贯治疗在不同时间点的有效率及治愈率(MorinCM,etal.2020)

精神科共病对失眠转归的影响

第一阶段结束时,无共病的失眠患者有效率高于共病患者,但差异未达到统计学意义(53.9%vs.36.4%;OR,2.04;95%CI,0.96-4.35);这一趋势同时见于使用BT及唑吡坦治疗的患者。第二阶段结束时,无共病患者的有效率显著高于共病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74.2%vs.53.6%;OR,2.48;95%CI,1.01-6.22)。

进一步分析显示,对于存在精神科共病的患者而言,相比于更换治疗类型(BT→唑吡坦,唑吡坦→BP)的患者,前后使用同类治疗(BT→CT,唑吡坦→曲唑酮)的患者有效率更高。

治愈率方面,第一阶段结束时,无共病患者的治愈率显著高于共病患者,其中BT组未达到统计学意义,唑吡坦组达到统计学意义(39.01%vs.14.5%;OR,3.77;95%CI,1.21-11.69)。第二阶段结束时,有无共病的患者治愈率相当(47.1%vs.45.6%;P=.89)。与有效率类似,前后使用同类治疗的患者治愈率更高,但未达到统计学意义。

睡眠日记方面的次要转归略。

结论

本项研究显示,第一阶段的BT及唑吡坦疗效相当,且疗效均较温和;未治愈患者进入第二阶段治疗后,有效率及治愈率均有显著提升。全部四种序贯治疗中,最佳治疗顺序为BT起始,若未达到治愈则换用CT或唑吡坦。上述发现与多家专业机构发布的实践指南一致,即CBT应作为失眠管理的一线治疗手段。

ThesefindingsareconsistentwithpracticeguidelinesofseveralprofessionalorganizationsthatCBTshouldbethefirst-linetreatmentforthemanagementofinsomnia.

存在精神科共病与初始治疗转归相对较差显著相关,而前后接受两种同类治疗的共病患者转归稍优。此外,第二阶段使用CT或曲唑酮治疗的患者有效率及治愈率更高。与BT及唑吡坦不同,CT或曲唑酮的作用谱更广,包括针对心理/情绪症状的疗效。尽管研究中使用的曲唑酮剂量(50-150mg)或许不足以直接影响心境,但对于存在精神科共病的失眠患者而言,失眠序贯治疗应将针对心理/心境问题的治疗组分整合在内。

文献索引:MorinCM,EdingerJD,Beaulieu-BonneauS,etal.EffectivenessofSequentialPsychologicalandMedicationTherapiesforInsomniaDisorder:ARandomizedClinicalTrial.JAMAPsychiatry.PublishedonlineJuly08,2020.doi:10.1001/jamapsychiatry.2020.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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