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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开庭!这些公司的受损投资者需把握好维权机会了!

发布时间:2020-08-03 08:20:59来源:大众证券报

导读

维权易①:ST中安再收《应诉通知书》

维权易②:香溢融通索赔案获法院立案审理

维权易③:ST云网两折赔付方案未获投资者认可

实用数据:七月重要股东减持金额775亿元

看点

01

大众维权易

ST中安再收《应诉通知书》

投资者索赔案七月底开庭

近日,ST中安(600654)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7月24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法院已受理26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告诉记者,投资者诉ST中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于7月30日在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审理,此次参加庭审的原告仅两名。在刘鹏律师看来,该案此前虽已有开庭审理但暂无法院判决,本次庭审的争议焦点依然主要是揭露日的认定。法院下达正式判决的时间还需要投资者耐心等待。刘鹏律师认为,凡是在2014年6月11日至2018年1月15日期间买入ST中安,并在2018年1月15日收盘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征集。

关于ST中安的具体违规情况,从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可以看到,中安消技术作为涉案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将“班班通”项目计入盈利预测,但在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难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未及时重新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导致其评估值严重虚增,并且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5515万元。ST中安据此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证监会据此对ST中安处罚40万元,对于中安消技术顶格处罚6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ST中安索赔案将出现众多被告,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ST中安、中安消、中恒汇志、银信评估,以及公司实控人涂国身都将成为被告。刘鹏律师表示:“对于参与索赔的投资者而言,被告多是一个好消息,因为这将提高被告的赔付能力。”

公告显示,截至7月24日,ST中安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876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4.13亿元。对于诉讼可能会对公司的影响,ST中安在公告中称:“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数额。”

本报记者李秋捷

香溢融通索赔案获法院立案审理

距离证监会处罚落地尚不到两个月,部分投资者诉香溢融通(600830)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受理。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告诉记者,宁波中院近日向部分起诉香溢融通的投资者下发了《受理案件通知书》,认为投资者诉香溢融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审理。

因香溢融通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0年6月5日分别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值得注意的是,公告里并未披露公司违法违规事实的部分。根据证监会之前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香溢融通财务造假与管理层薪酬有关。

2015年12月,为提升考核利润和管理层薪酬,时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邱樟海决策转让香溢融通子公司持有的瑞龙7号和君证1号资管产品收益权。因瑞龙7号和君证1号收益权转让附带担保,香溢融通当期不得确认投资收益,但香溢融通隐瞒担保事项,提前确定投资收益,并为了履行担保义务,虚构投资业务,导致香溢融通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1.03亿元,虚增净利润7758万元;2016年虚减利润总额4097万元,虚减净利润2928万元。

吴立骏律师认为,凡是在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1月11日期间买入香溢融通,并在2019年1月11日收盘仍持股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证监会处罚决定和法院认定为准。

公开资料显示,香溢融通1994年上市,是宁波最早的一批上市公司之一,主营范围有典当、担保、融资租赁、财富管理、贸易等。

财报显示,香溢融通已连续四年业绩出现下滑。2016年至2019年,香溢融通营业总收入分别为21亿元、11.2亿元、9.08亿元、4.49亿元;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来看,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33亿元、8269万元、3075万元、2668万元。

本报记者徐海峰

实习记者肖宏娟

ST云网两折赔付方案未获投资者认可

“大众维权易”栏目从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处了解到,投资者诉ST云网(002306)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在上周首次开庭审理。

2018年1月10日,因信息披露违法,ST云网与原控股股东孟凯分别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2015年12月19日,孟凯授权陆镇林享有充分行使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的相应股东权利。但截至2017年2月23日,孟凯未将上述授权事项告知上市公司。证监会认为,孟凯授权陆镇林的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孟凯被罚款60万元,公司被罚款40万元。

刘鹏律师介绍:“在此次庭审中,ST云网承认公司虚假陈述行为和投资者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ST云网表示愿意和投资者达成和解,但和解金额仅按照投资者损失的20%赔付。该批起诉的投资者均表示赔付比例太低,难以接受。”

刘鹏律师认为,虽然ST云网提出的和解方案赔偿比例极低,但此次庭审法院并未当庭宣判,仍在观望的投资者后续可积极关注法院调解或判决的进展。凡是在2015年12月19日至2017年2月22日期间买入ST云网,并在2017年2月22日收盘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集体诉讼。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本案诉讼时效将于2021年1月2日截止。逾期未起诉的投资者将失去挽回损失的机会。”刘鹏律师提醒,考虑到投资者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且针对损失的计算复杂又专业,建议投资者提早索赔。

本报记者李秋捷

看点

02

实用数据

七月重要股东减持金额775亿元

7月份,前半个月A股大幅拉升,后半个月高位震荡。《大众证券报》统计发现,7月份重要股东增持公司仅80家,增仓金额不足50亿元,而重要股东减持公司超过600家,兑现金额高达775亿元,是增持金额的15倍。

(点击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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