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2 11:58:56来源:陕西交通广播

1月27日,陕西省印发《关于扎实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

全文如下: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8号)。现就切实做好该项工作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突出送温暖稳岗留工。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部门形成合力,精心设计安排,组织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鼓励引导农民工等务工人员留在就业地安心过年,重点帮扶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等稳岗就业,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其他春节期间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保障,确保员工健康安全、企业生产有序,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加强劳动保护关爱职工。各地要鼓励引导企业采取以岗留人、以薪留工、改善就餐条件、安排文化娱乐活动等措施,吸引外地员工尽量留在就业地安心过年。主管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用人单位要落实劳动保护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工作制度,为劳动者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科学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切实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与劳动者协商错峰放假、弹性休假,减少不必要的流动聚集。对因疫情防控导致劳动者停止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参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积极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查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政策支持稳岗。鼓励企业灵活安排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关政策。2021年2月份,在省内各市就业未返乡的市外农民工参加线上培训时间超过36课时的,按每人450元给予线上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列支。留在省外务工地过年的我省脱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时限延长至2021年底。优化经办服务,按规定快速便捷落实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等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五、做好返乡返岗服务保障。借鉴复工复产“点对点”服务经验,发挥劳务输出站、人力资源机构作用,做好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对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农民工返乡返岗“点对点”运输并落实相关补贴。引导返乡返岗农民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途中务必全程做好个人及家庭健康防护,主动向目的地所在镇村(社区)报告。用人单位要保持与务工人员的沟通联系,做好企业生产、人员返岗计划衔接,合理安排返岗。
六、鼓励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创业就业。结合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突出选拔致富能力强、示范带动好的创业能人到村(社区)“两委”任职。切实发挥标准化创业中心、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等作用,支持返乡创业能人领办企业、办工厂、办农村经济合作社,积极投身乡村建设,带动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吸引更多返乡农民工参与当地经济组织活动。
七、持续优化就业服务。各地要持续强化实施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连续生产、保障供应。引导用人单位和务工人员注册“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陕西工会”APP,加大岗位发布、远程招聘、直播带岗、在线面试、网络培训等线上招聘服务供给。支持开展用工余缺调剂。结合实际设立稳岗留工服务专线和就业服务站点,畅通人岗对接渠道。“2021年春风行动”同步启动,同步部署推进,同步宣传总结。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于1月21日前报送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1月25日前报送初步安排,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3月31日前上报活动总结,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陕西省总工会
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2021年1月20日
西安市印发
《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假日文化旅游重点工作的通知》
2月1日,陕西省西安市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假日文化旅游重点工作的通知》。

全文如下:
2021年春节假日将至,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等工作,西安市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假日文化旅游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督导旅游景区“能约尽约”
《通知》指出,各区县、开发区及市级相关部门要围绕“安全、秩序、质量、效益、文明”五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假日期间旅游接待保障工作方案,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切实抓好假日期间的疫情防控、交通秩序、治安维护、环境整治、市场监管、消费引导和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
必须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紧紧围绕“防疫情、控风险、保平安”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分区分级防控要求,将疫情防控关口前移,重点做好对交通枢纽、游客集散地、旅游住宿场所、餐饮购物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督导检查,督促经营主体强化员工的疫情防控培训,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人流控制等工作。
要督导旅游景区按照“能约尽约”和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75%的原则,引导游客错峰旅游,加强清洁消毒,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要督导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格按照“一团一报”制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假日旅游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实现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全覆盖、无死角。要督导旅游住宿业严格卫生防疫要求,开展定时消杀,落实客房“一客一换一消毒”,落实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查验冷链食品“三证明一报告”,确保精准快速溯源。
抓好文旅安全生产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强调,要筑牢底线思维,扎实抓好文旅安全生产。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夯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的责任。加大旅游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做好游客集散地、旅游住宿场所、餐饮购物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督导检查工作,抓好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文化娱乐场所等单位火灾隐患防控工作。加强假日旅游交通重点环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力部署,严查非法运营和超时超载运营,加强重点路段、道口和旅游景区周边的交通疏导,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同时,进一步加强本辖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景区内外的旅游商店、旅游餐馆和小商小贩的经营行为。
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丰富特色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以小型化、在线化为主要方式,通过搭建平台、举办活动等形式,创新消费模式、培育新型业态,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升级。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游,保障旅游产品供给,丰富假日旅游活动,更好满足群众旅游休闲需求。
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通过媒体、网络等平台提升西安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新形象,提升“智慧景区”服务水平。要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年文化”内涵,组织开展线上节日文化活动,组织编排高质量文化文艺产品。要充分整合文化资源,积极发挥文旅企业和文化阵地的作用,广泛开展线上美术展、摄影展、诗歌朗诵、文艺节目展播等特色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节日文化氛围。
同时,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假日值班制度,做好疫情防控、灾害天气、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恐怖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性重大问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坚决杜绝瞒报、误报、漏报、迟报。各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畅通12318、12301等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线索,维护旅游经营秩序,保护游客合法权益。
西安地铁开启“春运模式”
运营时间有调整
昨日(2月1日)西安地铁发布春运期间乘车提示,建议乘客在乘坐地铁过程中,时刻注意做好自身防护。出行全程要佩戴好口罩,尽可能的减少接触外部设施,主动扫描二维码乘车。
每名乘客最多可携带1瓶500ML及以下凝胶免洗消毒液和酒精棉(片)进站乘车,但不允许在地铁范围内使用。配合地铁工作人员执行相关防疫措施,疫情防控不松懈,平安健康过春节。

为满足市民乘客夜间出行需求和高铁夜间接驳需要,西安地铁2号线运营服务结束时间调整至次日00:00,其他首末班车时间保持不变。同时,西安地铁北客站已经实现高铁旅客换乘地铁2号线“免安检“,乘客可直接测温、扫码进站乘车,有效提升乘车效率。

来源:西安市政府官网、西安地铁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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