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聚合站 汽车 文章内容

怕亏本,一奔驰4S店未按事故车定损单修车更换安全带!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1-11-13 13:59:34来源:极速车坛

本文来源于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前段时间,南京万先生的奔驰车经某家4S店维修后,在行驶途中突然报警、提示前安全带故障,经检查发现,4S店竟没有按照保险公司定损清单更换前安全带,现已是严重损坏的非正常状态。

网络配图

一年前,万先生驾驶奔驰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当晚车便被拖至距离事故发生地最近的奔驰4S店维修。保险公司经过核实,确认车辆定损金额为119705.21元,其中前安全带工料费共计14142.98元。数日后,4S店通知车已修好,出于对4S店的信任,万先生没有对车辆进行过多的检查就提车开走了。

在随后的使用过程中,车辆竟然频繁报警显示前安全带故障。刚更换的安全带为何短期内又出现故障?万先生连忙将车辆送往其他4S店检测,结果让人大跌眼镜,原来车辆前左、右安全带并未更换。

为此,万先生向4S店提出交涉,但对方却各种敷衍搪塞。

愤怒之下,万先生认为4S店存在消费欺诈,于是调取定损清单和维修清单,将对方诉至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万先生请求法院判令4S店退还前安全带工料费、拖车费合计1.4万余元,并按照车辆维修费用的三倍赔偿损失4.3万元。

网络配图

法院:4S店违反诚信原则,构成消费欺诈!

经调查,4S店员工承认案涉车辆的前安全带确实没有更换,原因是保险公司赔的钱不够。

4S店员工表示,在实际维修过程中,4S店对于案涉车辆除前安全带之外的部分损坏配件进行了更换,但保险公司是按维修方式进行理赔,导致维修费用高于定损金额。为避免亏本,4S店对包含前安全带等定损项目有一定修改调整,但未事先与客户及保险公司协商。

法院经审理认为,4S店的行为损害了消费合法权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消费欺诈。一审判决4S店退还维修费、拖车费合计1.4万余元,并按照车辆维修费用的三倍支付4.3万元赔偿金。

该4S店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南京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决。

品牌形象呢?

推荐阅读

极速车坛覆盖以下全媒体资讯平台

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懂车帝|百家号

一点资讯|新浪微博|搜狐|网易|趣头条

汽车之家|易车|小红书|新浪看点

B站|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土豆

抖音|全民小视频|火山小视频|微信视频号

您的关注

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 2016-2021 ysjhz.com Inc.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影视聚合站 ( 皖ICP备16004362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