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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医改”全国推广!管理、考核、绩效……哪些会影响检验人?

发布时间:2021-11-23 14:24:34来源:检验视界网

昨天,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推广三明市分级诊疗和医疗联合体建设经验的通知》,指出:2016年以来,三明市作为首批分级诊疗试点城市和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围绕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重点工作和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探索,以组建紧密型医联体为载体,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着力构建分级诊疗格局。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借鉴三明经验,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现就进一步推广三明市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经验的有关工作作出要求。

那么这份《通知》哪些内容可能对检验人有影响呢,我们就来为您梳理一下(以下为摘录《通知》内容):

一、三明市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的主要经验

(二)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

2017年全市共组建2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10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县乡村、人财物高度统一管理,实现医疗资源和信息共享,形成以紧密型医联体为载体的管理、责任、服务、利益的共同体。同时,规范医联体内部管理,坚持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质控管理、工作考核“六统一”。

(三)完善补偿机制。

医联体牵头单位统筹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资金使用,坚持“四个明确”(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体、对象、责任和经济利益)基本原则,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制度,采取“一组团、一预算、两确定”机制(组建紧密型医联体;确定医联体医保基金总额预算,不再细化各医疗机构总额控制指标;确定将医保基金结余部分纳入医联体的医疗服务收入,确定健康促进经费从医疗机构的成本中列支),推动建立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同时,统一全市各区县医保政策,参保人员可在全市范围自主选择医联体,并按照“钱随人走”的原则,推动医联体间形成良性竞争格局,促进各医联体提高卫生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

一是依托医联体牵头单位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和定向委托培养,重点抓好临床紧缺专业人才的招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简化不必要的招聘程序,缓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紧缺的状况。

二是委托医学院校定向培养本土化全日制大专层次医学生,毕业后直接充实到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位学生每年学费6600元由市级财政全额支付,目前已签约培养693人。

三是允许县区自主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职称比例,对个别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单位自聘。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取得相应技术任职资格后直接聘任,不受高级职称数量限制。

二、推广三明市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经验重点任务

(三)规范医联体建设和管理。

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网格化布局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逐步实现人、财、物、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促进医疗资源统筹管理、集约使用,同步提升服务能力,为网格内居民提供同质化、连续性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诊所(含中医诊所)以自愿为原则加入医联体。

具备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也可以牵头组建医联体。加快推进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远程医疗服务,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范围,实现医联体内部信息系统统一管理、互联互通,推进资源调配、经营管理、质量评价等数字化和同质化,为提升医联体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和患者就医体验提供支撑。

(四)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探索对紧密型医联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改革,建立“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构建激励约束相容的医保支付方式,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引导落实健康管理工作,实行医联体内医保连续计算,促进患者有序流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加快建立长期护理险,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七)进一步推进医联体内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医联体内统筹薪酬分配,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医联体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医联体内各级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优化薪酬结构,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八)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落实医联体、公立医院等绩效考核有关要求,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医联体内部要加强对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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