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29 09:12:02来源:健康沙区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服务项目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主要是为罹患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提供基于社区的公共卫生服务。
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的确诊患者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
符合上述情况的患者信息由责任医师依法报告后,由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服务。
服务内容
1、患者信息管理:
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时,需要由其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2、随访评估:
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随访内容包括患者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躯体疾病患病情况、社会功能情况、用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3、分类干预:
我们会根据患者评估分级、社会功能状况、精神症状评估、自知力判断,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者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开展分类干预,依病情变化及时调整随访周期。每次随访将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和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我们的随访频次从每两周1次到每3个月1次不等。
4、健康体检:
我们会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同时征得监护人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体检,内容一般包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等。
5、开展护理教育培训
我们会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同时征得监护人或患者本人同意后,定期安排精神专科医师集中为患者及家属开展护理教育培训。
6、用药调整和健康指导
沙区精神卫生救治救助政策及办理单位
1.沙坪坝区精神卫生中心
在沙坪坝区居住半年以上且持有特病证,同时当年内未享受“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简称“686项目”)”免费服药,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疾病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的六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
(1)贫困患者(指当年内持有低保证的患者);
(2)无监护或弱监护患者(指家庭同时有2名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监护人年龄大于65岁的患者)。
地址:沙坪坝区天星桥正街51号咨询电话:023-89861220
2.沙坪坝区医疗保障局
为精神障碍患者申报办理医保卡及特病卡,减轻患者及家属经济负担。
地址:沙坪坝区天马路99号附12号咨询电话:023-65458713
3.沙坪坝区残疾人联合会
对持有精神残疾证患者提供门诊服药及住院救助。
地址:沙坪坝区芳草地9号咨询电话:023-65465240
4.沙坪坝区民政局
对特困人员提供一定金额的门诊和住院救助。
地址:沙坪坝区小龙坎马道子92号咨询电话:023-65420172
我们还会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为辖区内新发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情况及时更新,随时为各位患者提供最新的优惠政策信息,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社会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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