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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她们把娃生下来

发布时间:2022-03-16 16:03:34来源:南风窗

作者|南风窗记者朱秋雨

未婚先孕后,令刘婷下定决心生下孩子的,是一场梦。

那是母亲做的一次不同寻常的梦。老人家拿去解梦,对方告诉她:“家里马上有孩子,不要打掉。”

再过几天,刘婷和母亲坦白,她怀孕了,男友不想要孩子,连从异地回来陪她流产的时间都没有。

得到母亲的力挺后,刘婷接受了命运的馈赠,平静地坚信“自己也能生”。

刘婷是未婚生育群体的一员,目前全国尚未有权威机构公布其数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2018年的一份报告评估称,到2020年,全国至少有1940万名单身母亲,但这包括了丧偶和离异女性。

国内学者万海远在2014年基于田野调查预估,中国非婚生子女人数可能超过百万。

计划生育以来我国的生育政策大事年表(图源:澎湃新闻;数据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外界给她们很悲情的标签:没有伴侣,缺乏经济支撑,忍受周围人白眼……很少有人看到,“丧偶式育儿”成为必然时,生活也没有那么糟,很多未婚妈妈过着温暖而清晰的生活。

比起伴侣、面包和白眼,刘婷等一众母亲更关心的是,孩子的权益如何保障。

刘婷在上海工作了13年,居住证积分本足够120分——孩子上公立幼儿园的达标分值。但在向公司申请更新其居住证积分时,她遇到了一个怎么都过不去的坎:

因为非婚生育,上海市计生委认定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其申请积分资格。

但刘婷翻遍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没找到任何明确条文写着:未婚生育违法。

2022年两会,单身生育成为热议的焦点。全国政协委员花亚伟在提案中呼吁,全社会以更加包容的态度对待未婚生育,对其生育的孩子在落户、就学、就医等方面一视同仁。

生娃

决定是否留下小孩,对很多怀孕的女性而言,是一种直觉式的反应。只是,出自经济能力和个人发展的考量,她们花了很长时间,在直觉与理性中来回翻滚。

得知自己怀孕时,34岁的刘婷感到惊讶又纠结。生孩子从不在人生计划之内,她很早确诊多囊卵巢综合征,得到“今后很难怀孕”的诊断。

与小她13岁的男友商量后,两人做出流产的决定。

但同时,另一个念头在刘婷心中日益强烈——“如果以后怀不上小孩,后悔也来不及了”。还在国外留学的男友同时让她失望——准备做流产手术时,对方表示无法赶来陪伴。她开始思索:“何必为了男人伤害身体,又伤害一个生命?”

未婚先孕的女星张艾嘉和她的儿子Oscar

生下孩子如何养育,是刘婷此后思虑的核心。她在上海的外企工作,每天两点一线,下班通勤回到出租屋已经精疲力尽。而父母都在浙江的三线城市,退了休,她琢磨,如果有母亲的帮忙,拉扯孩子长大就有可能。

刘婷将选择权给了母亲,只要母亲乐意帮忙照料,她就生下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小孩,让他/她跟自己姓,管自己母亲叫奶奶。

在那场梦境的指引下,母亲表示:全力支持生娃。

上海居民张佳佳也在与前夫离异后,发现孩子的降临。她为此感到犹豫,家庭、经济、事业都是她纠结的根源。

但是,她对南风窗记者回忆,在胎儿4个月大时,她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第一次在屏幕上看到婴儿的超声影像。

“医生对我说,‘你的孩子长得很好。’”那一瞬间,她决意生下孩子。

“违法”

刘婷预产的时间在圣诞节。

但孩子早产,男友没从国外赶回来。父母陪伴她见了孩子的第一面。

有小孩的生活充满着坎坷的幸福。还在坐月子时,因一次争吵,刘婷被父亲动手打了。她把父亲赶回了老家。

一人在家的父亲每日酗酒,不久后被确诊老年痴呆症。母亲很快也回老家了,留下她独自照顾孩子。

她有过很长时间,一天24小时没睡着觉。每4小时给孩子喂奶,隔3小时换一次尿不湿,这些琐事扰乱了她的睡眠。哪怕闭着眼睛,她心里还在惦记孩子的全身上下。

刘婷的儿子在沙滩玩耍(受访者供图)

这些困难,刘婷等多位未婚妈妈都表示,做母亲的人都会遇见,与单身生育关联不大。但是,等孩子长到两岁,刘婷准备幼儿园择校时,“非婚生育”将她绊倒了。

2021年11月,刘婷着手准备小孩上幼儿园,为此到公司人事部门要求更新居住证积分。按照规定,上海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可有条件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刘婷在网站上查过,她的积分足以让孩子上公立学校。

公司人事收到请求后,提醒她,“非婚生育可能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建议她咨询有关部门。

通过咨询,上海市徐汇区人社局很快给了答复,认定她属违法,积分应当无效。刘婷当即质疑:“人社局有何权力认定是否违法?”对方表示,将案子转至计生委。

很快,上海计生委给了同样的答复:未婚生育,在上海是违法的。一段刘婷与上海12320卫生热线的通话显示,电话另一头告诉她:“国家规定,要已婚已育……先结婚后生育,你先生孩子再结婚,还是违法的。”

单身妈妈面临着重重阻碍(图源:图虫创意)

她感到无奈,孩子没出生时,她仅知道,在上海申请居住证转户籍,一项条件被单独列出——“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

而当非婚生育被视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居住证积分被认定为无效时,她的处境就像一个往哪走都解不开的死结——她无法转为上海户籍,因此无法买房,没房更让孩子上不了幼儿园。

2022年1月6日,刘婷收到“上海一网通办”发来的短信,其中援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18条,第18条是“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因此,“市民非婚生育,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法》”,短信写道。

刘婷收到的“上海一网通办”发来的短信

关注单身生育权益的律师董晓莹告诉南风窗,国家层级的法律并未对非婚生育进行限制,但具体到各省市执行人口与计生条例时,往往对非婚生育设置门槛。

董晓莹说:“很多地方计划生育条例的表述就是,‘夫妻可以生育一胎二胎或三胎’。只要不是夫妻婚内的生育,均算为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生育权

独自育儿并没有预想中的困难。很多单身母亲都在表达,做母亲本身,并不会让人陷入窘境。只是,来自政策、现实层面的双重压力,刘婷形容说,“让接下来的日子像一场冒险”。

刘婷已经把力所能及的、最好的,都提供给了孩子。自从怀孕以后,她没再给自己买过新衣服。

为了给孩子充足的照料,她调整了工作方向,打算“等孩子3岁后再拼事业”。

考虑到儿子的成长,她又与过去因为怀孕分手的男友复合,尽管男友明确提出暂未有能力支付抚养费。

“让孩子知道爸爸的存在”,她解释这样做的目的,希望儿子今后不会提出“我为什么没有爸爸”的问题。

张佳佳的理念则是:“有责任有担当的父亲,对孩子成长才是有决定作用的。”在与有家暴史的前夫离婚后,两人彻底断了联系。

(图源:长江商报)

这样的决定,让她遭遇现实的诸多阻碍。

给孩子办理幼儿园入学时,一家公立幼儿园要求其提供父亲的详细信息。她表示拒绝,认为信息无关紧要,因为孩子唯一的监护人是自己。

她拒绝妥协,直至将孩子送去私立幼儿园。

而早在2017年孩子出生时,她曾拿着材料到当地街道办,申请生育保险。工作人员给了最直接的答复:“‘你这种情况’肯定不能领到生育金。”

这是很多非婚生育的母亲相似的困境。2017年,上海未婚妈妈张萌因没有结婚证,无法给出计划生育证明,申领生育保险被拒。她因此先后对金杨街道办事处、浦东新区政府、上海市社保事业管理中心提起法律诉讼,均以失败告终。

她们都卡在了同一处:生育保险。

这是一项包含在“五险”内的社保制度,指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制度,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两项。职场女性在休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提供。

为了领取生育保险,40岁的张萌打了4年官司,曾和志愿者们向上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寄出了152封《建议保障未婚女性依法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权利》的建议信。

2019年12月,张萌和志愿者们向上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寄出了152封《建议保障未婚女性依法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权利》的建议信(图源:新京报)

终于,一项政策在上海市悄然放开。2020年12月25日,上海市民政局宣布“计划生育情况审核事项”退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清单,这意味着,上海成为除了广东省以外、全国第二个允许非婚妈妈领取生育金的地区。

只是,上述政策公布后,张佳佳依旧没领到属于她的生育保险权益。

2021年4月13日,她前往所在街道办申请。4月22日,“随申办”线上平台显示,相关待遇申领被拒绝。

上面写着:“经了解,您(提供)的出生证明没有父亲一栏,为保证医保基金安全支出,请您配合提供结婚证。”

一切像是回到了原点。

张萌和儿子(图源:新京报)

受张萌案的影响,2021年5月8日,张佳佳将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告上法庭。目前,该案件被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受理。

“每个女性都应当有生育的自由和权利,任何一个小孩都不应为自己的家庭背景受到法律上的歧视。”张佳佳对《南风窗》表示。

她所在的单身母亲社群里,有北京的妈妈因未婚生育被公司辞退,并被拒绝发放产假工资。

而当该女性向法院提出补发产假工资时,三次被法院以“未婚生育不符合国家政策”的理由,驳回起诉。

希望

地方性条例让部分单身母亲举步维艰。但放至更长时间线来看,我国正逐步放开对非婚生育的限制。一个明显的信号是,2015年10月,“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在这之前,非婚生育子女存在上户难的困境。

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2016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中关于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相关问题的部分

董晓莹对《南风窗》分析,就整体而言,我国对非婚生育群体的保障在进步。

过去,针对非婚生育群体,部分省市会收取社会抚养费,即超生罚款。

例如,2016年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8条规定:“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这项规定,在2021年已经初审的修订版计划生育条例中被删除。

董晓莹说,在她近几年接触的非婚生育个案里,没有出现过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情况。而在当前,非婚生育群体主要存在两大困境,一是除广东省和上海部分地区外,未婚妈妈无法申领生育保险,二是部分体制内工作者,担心未婚生育影响工作。

破解问题的核心,董晓莹认为,只需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认定一点——非婚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这样的认定甚至不需要上升至立法层面,“比如当前在可以修订的《计划生育法》中调整计生政策的表示,或者像国务院解决户口问题时发布出有关通知。把口子打开,很多困境就迎刃而解了。”

2022年两会期间,单身生育成为人大代表和委员关注的一个焦点。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认为,随着女性教育和职业发展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里的大龄未婚女性越来越多,其中不乏有能力和意愿独立抚养孩子的未婚女性。

“为此,国家卫健委、全国妇联等应出台政策,允许单身女性享有与已婚女性一样的生育权利和福利。”黄细花说。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保障单身女性生育权(视频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针对单身女性的生育权,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代理副校长金李在提案中建议,对单身大龄女性或暂时找不到适合结婚对象而主观愿意生育力保存的女性,都应放开生育力保存。

相关发声与建议,源于社会风气的形成。

董晓莹回忆,她关注未婚女性生育议题的六年间,感受到明显的变化:2015-2016年刚接触时,大部分非婚妈妈这一群体仍有对未婚生子的强烈耻感。“那时做调查报告,几乎找不到愿意承认自己是单身妈妈的受访对象。”

而现在,站出来发声的未婚母亲越来越多,她们对自身身份的认同度、接纳度以及争取权益的积极性,都在大幅提高。

宽容的社会风气一旦形成,董晓莹相信,“总会达成一个中和,不会完全偏向另一端”,未婚母亲的权益保障会迎来积极结果。

也是受女性群体力量的鼓舞,孩子已经5岁了,张佳佳仍坚持想拿生育保险。

她不愿妥协。“我一直觉得这笔生育金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争取女性生育的平等权。”

应受访者要求,刘婷、张佳佳为化名

本文封面来源自电影《三个未婚妈妈》,文内首图来源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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