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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逼我爸写承诺书:再出轨就净身出户,如果打离婚官司,承诺书有效吗?

发布时间:2020-09-08 19:20:22来源:CCTV今日说法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家里有个出轨的爹

还有个被爹家暴的妈

娘俩命怎么这么苦

好在我妈醒悟了,逼我爹签下保证书

再出轨就让他净身出户

但是,这承诺书真的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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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爸爸出轨一个屯子里的女人,然后还家暴我的妈妈。我手里只有电话录音,然后我妈妈逼着我爸爸写承诺书——假设他要再次出轨就净身出户。我想如果他们打离婚官司,这条电话录音是否有用?还有承诺书有用吗?如果打官司会怎么分财产呢?那个第三者会得到她应有的惩罚吗?我国有惩罚第三者的法律吗?

A1:

结合你现有证据的情况,就你提出的第三者插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进行下述具体分析:

首先,承诺书和录音均可以作为证据在离婚诉讼中提交,用于证明你父母感情确已破裂,有出轨事实、有放弃财产等意思表示,但其真实合法性法庭还会进行进一步地认定。

承诺书本质上是对于违反夫妻间忠诚义务而自愿承诺离婚时放弃财产的婚内协议,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但根据你的描述,该承诺书因受到“逼迫”而产生,可能不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其内容属于道德义务,有限制婚姻自由之嫌,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认为其属于无效合同。

其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应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同时,如果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况,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及物质赔偿。如果有相应证据能证明你父亲存在家暴、与他人同居的事实,你母亲可以据此要求赔偿,但如果只是你父母之间关于“家暴”的通话录音,可能并不足以证明以上事实。

最后,第三者属于道德范畴,是对感情的争夺者,不属于法律的界定范畴,一般只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不用承担法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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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朋友开车和她老公出去,开的是她老公的车。她有驾照,但是车技不熟练,在经过一个三岔路口拐弯时撞到了绿化台。绿化台无损害,只是车前右轮撞坏了。之后报警,交警来后朋友没有做笔录,她老公说是他自己开的车。后核查其实是朋友开的车,请问他们应负什么责任,会不会面临拘留?

A2:

根据你的描述,如果你朋友和其老公的行为严重误导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可能会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建议积极配合交警处理该事故。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的朋友有驾照,且只是撞上绿化台,如果她不存在酒驾、超速或者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违规驾驶行为,则无论她开的车是谁名下,出事故后正常配合交警的处理即可。如果绿化台确有损坏,需要承担一定民事赔偿责任,此时可通过保险公司来处理。

而就你朋友隐瞒真实驾驶员的情况,如果只是因为害怕承担责任才进行的谎报,无其他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可能会进行口头警告,不会拘留。但如果虚假陈述严重影响到交警行政部门办案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其可能面临拘留。因此,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建议你的朋友积极和交警部门工作人员沟通,说明情况,降低事件的影响。遇到此类状况一定要知法懂法,如实陈述配合处理,不要投机取巧。

3

Q3

我卖一套房子,签了合同后,我发现中介公司暗中对我录音,买方也用手机拍了我的视频,这对我有什么影响吗?能不能要求他们删除?

A3:

如果对方的录音录像行为并不是为了保障合同履行而进行的取证行为,那么你可以在了解其录音录像内容后,与其协商删除相关内容。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若日后你们双方或三方出现纠纷,对方将视频录音等内容恶意截取、公布给他人,导致你的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受到侵害,其行为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你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若对方只是担心日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出于留取证据的需要录音录像的,只要对方没有向不特定大众人群进行展示、披露、散布,也没有以营利为目的进行使用,只是自己留存,对你的合法权益通常不会构成侵犯。是否删除该视频你先与对方沟通了解视频内容,再商议是否应删除。

4

Q4

邻居翻盖旧房,将两家房屋之间两米的过道占为己有。施工建房,使我家的房屋墙体炸裂,房屋严重受损。为获取证据,我在家中安装的摄像头,也被邻居偷走。我在阻拦邻居建房的过程中,被打伤。当时报了警,警方让我们先去医院。在住院期间,邻居趁机盖房。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A4:

你咨询的问题涉及几个方面,从以下分别进行分析。

首先,邻居占用过道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相邻的各方应按照便利生活、团结互助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保障邻里间的通行权。造成不动产毁损的,可以要求侵权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因此,对方占用过道影响你们正常通行,并且造成你们墙体开裂,应停止侵害,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此外,对于对方占用公共过道,你也可以向市政管理部门反映,请求其协助清除违规物品。

其次,你家中的摄像头为你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私自拿走。如果摄像头价值较大,你的邻居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如果你安装的摄像头确有侵犯到邻居隐私权,邻居有权要求你拆除,但不应私自拿走。

再次,你方被打伤的情况属于人身伤害,可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要求对方依法按过错比例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费等。此外,如果伤情严重,可向警方说明情况,要求进行伤情鉴定。如达到轻伤以上,对方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你可要求警方进行刑事立案。

你方纠纷属于邻里纠纷,建议先积极协商,如确涉嫌刑事犯罪可督促警方刑事立案。如果未涉及刑事犯罪,派出所也只能做协调,你方可按照民事途径寻求救济,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就其盖楼行为要求排除妨害。

5

Q5

某市一小区燃气管道立管在高层楼房外墙体面上,然后入户挂表在阳台上,关键是表后引管有约10米长,要穿过客厅直接埋在客厅地砖下,与电线穿管交织,进入厨房连接燃气灶具。业主认为涉及安全隐患要求整改。请问,这种管道入户挂表及穿客厅的设计安装合规吗?想知道有什么规范性文件吗?

A5:

天然气管道的设计安装需经过天然气公司严格的勘察和政府燃管办部门的审批,但根据你的描述,该种设计可能并不合规。

根据建设部和质检总局发布的《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燃气支管宜明设,燃气支管不宜穿过起居室(厅);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浴室、地下室、存放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和进风道等地方。同时,关于住宅天燃气如何安装,在住建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新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户内燃气立管应设置在有自然通风的厨房或与厨房相连的阳台内,且宜明装设置。

据此,结合你所描述的管道穿过客厅并与电线穿管交织的情况,可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建议业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开发商积极协商,要求改变规划设计以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如果开发商置之不理或者不予解决,你可以向县级以上住建局、安监局等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确认该行为违法,并要求进行整改。

感谢值班律师:

宋飞帅(湖北武汉)

互相扶持是婚姻的义务

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编辑|金宬(实习)

法务|郑俊宇

维护|黎意

主编|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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