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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充电桩拟不得使用人防工程内部电源

发布时间:2021-07-07 17:40:17来源:充电桩视界

为规范人防工程内安装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制定《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人防工程内安装使用指引》,现正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这一指引,安装使用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不得破坏人防设备设施,不得影响人防工程防护效能,不得擅自在人防工程围护结构穿墙打洞。

据了解,2014年北京市出台的相关规定明确提出,人防工程内可以安装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但在落地实施过程中,由于具体操作规定不明确,一方面,影响到居民的安装和需求,另一方面,存在安装不规范,影响人防工程防护效能的问题。

征求意见稿提出,安装使用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不得破坏人防设备设施,不得影响人防工程防护效能,不得擅自在人防工程围护结构穿墙打洞。施工要求方面,用于固定充电设施需要的钻孔,其深度、直径、间隔不得损伤工程防护要求,钻孔深度不得超过65mm,直径不得超过15mm,间隔不得少于10cm。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安装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充分考虑用电负荷及荷载承受能力,不得使用人防工程内部电源。新启用人防工程宜统筹考虑,统一专缆引入,实行“专缆专用”。充电设施的位置应合理布局,不得妨碍人防门正常启闭,便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新启用人防工程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工程使用单位、安装施工单位、充电设施使用人等的责任和职责。目前,该征求意见稿已经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已过,为7月1日。

附:

人防工程为啥对充电安全要求高

人民防空工程是战时防空袭隐蔽人员、物资,平时为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的重要场所。人防工程大多处于地下,因空间狭小、扑救难度大,其安全防火问题一直是人防部门关注的重点。近几年来,随着充电电池等各类设备在地下工程广泛使用,其火灾隐患正逐渐增多。因此,预防电池充电引发的火灾问题,应当引起我们各级人防部门的高度重视。

安装不规范的充电桩或者长时间充电

目前的电池几乎全部是锂电池,充电过程有很多安全隐患:

先是在充电初始时,电池有略微的温升,可能会聚集热量。

其次一些价廉的充电桩以恒定电流方式充电,没有恒压充电过程,也没有监测充电温度,充电过程中电流一直很大,如果桩内安全措施有所延迟或失当,往往容易导致锂电池过度充电,电池温度升得过高,电池芯变形、漏液、爆炸,极易引发火灾。

再者电池质量难以统一,也是引发火灾的一个重要隐患,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厂家能百分之百保证电池没有一点问题。

充电环境潮湿,电子设备结露

人防工程构筑在地表以下,四周是岩土,形成一个围护结构,在雨季或集中降水时,外界通过工程结构向内部渗透和墙体表面散湿,再加上工程使用过程中由人群和设备产生的散湿量,使得人防工程内湿度远大于地面的建筑,电子设备常常结露。

结露使得电子设备的内部容易短路,如果电池的正负极发生短路,就很容易引发火灾。电极短路后,电池外壳常常被烧穿。

预防措施

1

严格执行国家最新标准。应对人防工程内现有的充电设备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凡是不符合国家最新标准,要一律更换重新安装。

2

规范充电的地点和时间,可设立专门的充电区域,要求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充电,并放置专用消防设备设施,由专人看管。

3

禁止在人防工程内为有隐患和交通事故后未修复完好的车辆进行充电。

另外,按照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要求,较小的工程,可用蓄电池作消防备用电源。考虑到一般的蓄电池在工作过程中要放出有害气体,因此应选用封闭型产品。除此以外,禁止为大容量的电池如充电宝、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等充电。

综合来看,为了防范充电引发火灾以及危害人防设施,应当尽快把充电安全问题列入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管理考核标准,使之纳入制度管理的轨道之中,杜绝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资料来源及致谢

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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