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聚合站 汽车 文章内容

道路上的优先通行权,原来是这样的!

发布时间:2022-01-08 18:33:38来源:行车指南

开车时经常需要

直行、左转弯、右转弯

有时候右转弯车辆

还经常与斑马线的行人“狭路相逢”

有的车甚至还抢行,强行右转

其中右转车事故率最高

造成的交通事故触目惊心

右转机动车不让行人

掉头车未让正常行驶车

转弯车不让直行车

已经成为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右转车不让行人的现象我们似乎已经司空见惯,然而这种行为其实侵犯了行人的优先权。也就是说,如果右转车辆不避让行人,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就要承担相关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右转正确姿势

同时也提醒各位行人,遵守交通规则,不要看到交通信号灯已经变为红灯仍继续通过,很容易发生危险。

道路行驶的优先等级

大家清楚了吗?

行人>直行>左转弯>右转弯

特别提醒

分享给身边开车的朋友

遵守交规,安全驾驶!

点击图片购买

精彩推荐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

© 2016-2022 ysjhz.com Inc.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影视聚合站 ( 皖ICP备16004362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