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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取消各地购买限制!

发布时间:2022-02-02 22:52:18来源:拜托了老司机

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年底全部退出,使得产业对后续政策支持极为关注。

1月21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发布两份文件,提出要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制,促进充电设施规范有序发展,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

在发改委等七部门发布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制,推动落实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车船用LNG发展。推动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推动健全农村运维服务体系。

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司长朱呈义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国管局将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推动公共机构及干部职工优先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适当提高党政机关公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在公共机构内部新建和既有停车场中,加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备力度。

商务部1月21日发布数据,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占新车销售比例跃升至13.4%,同比增长8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至784万辆,占我国汽车总量的2.6%,占全球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一半左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已成为限制新能源车快速发展的瓶颈之一。

发改委最新披露数据,目前,我国公共充电桩达81万个,其中,广东、上海等排名前十地区的公共充电桩规模占比超过70%,而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我国高速公路充电桩1.38万个,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尚未实现全覆盖。

为此,1月21日,发改委等10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实施意见》从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七方面提出二十一项内容。

在此之前,工信部也在研究新能源汽车后续支持政策,1月18日,工信部长肖亚庆主持召开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2022年度工作会议,总结2021年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当前形势,部署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022年重点工作。会议明确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编制汽车产业绿色发展路线图,尽早研究明确新能源汽车车购税优惠延续等支持政策,完善积分管理要求,稳定市场预期。

当前,新能源汽车呈现市场规模、发展质量“双提升”的良好局面,2021年共销售新能源汽车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推动汽车产销结束连续3年下降趋势,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中国品牌国内销售占比达到76%。创新能力明显提升,车载激光雷达、人工智能芯片算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新能源汽车配套环境也在持续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目前已建成充电桩93.6万个、充电站1.4万座、换电站725座,同比分别提升193%、90%、356%,设立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超过1万个,培育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45家。

会议强调,2022年是我国新能源汽车乘势而上、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要为扩大消费、稳定工业经济做出新贡献。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编制汽车产业绿色发展路线图,尽早研究明确新能源汽车车购税优惠延续等支持政策。

我国新能源汽车已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对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转型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但也要看到,产业发展也面临“双碳”目标要求、国际竞争压力增大、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等新形势和新问题。

会议强调,要统筹补短板锻长板,加快动力电池、操作系统、汽车芯片等关键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突破,进一步增强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要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破解老旧小区、高速公路“充电难”问题,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协同推进技术、产品、服务、标准“走出去”。

会议还要求,要坚持开源和节流并重,提升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健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提升回收比例和利用效率。工信部将加快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国家和地方等有关部门的监管具体职责,细化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的监管要求,加大监管约束力度。加快出台一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国家、行业标准,加大高效再生利用等一批关键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力度,提升行业技术水平。

文章转载自:EV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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